盘锦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详情一览

常见问题2024-11-26 09:19:04佚名

近日,盘锦市纪委通报了三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

1、盘锦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支队原二级民警毕维山破坏执法环境。

2017年1月至2022年1月,毕维山在办理6起交通事故案件时,利用职务便利帮助相关人员逃避、减轻处罚,共收受赃款2.38万元。 2022年4月,毕维山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撤销政务职务、没收违纪所得的处分。

2、盘锦市盘山县高级中学原校长周凤山破坏营商环境。

2018年至2022年,周凤山在承包经营县高中超市、为县高中提供教具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共收受财物82.5万元。周凤山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2022年6月,周凤山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3、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台子支行原行长李英破坏营商环境。

2012年11月,李英在担任原市商业银行盘山支行行长时网校头条,利用职务之便盘山县高级中学,指示信贷员尽快“办理手续”,并在贷款上签字。未认真完成贷前调查而批准的。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 2013年3月至2017年1月,李莹担任原市商业银行盘山支行、双台子支行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或者他人提供贷款帮助,收受相当于共计125万元。李莹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2022年6月,李迎被开除党籍盘山县高级中学,退休待遇也被调整。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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