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面试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1.关于面试确认
请输入面试名单(详见附件1),有意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请发送邮件(标题为:XXX职位(职位代码)XXX确认参加面试+身份证后四位数字)证)于2016年2月22日前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详见附件2),确认参加面试。
未在规定期限内确认的,按规定取消应聘者面试资格。 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应按照规定填写《放弃面试声明》(详见附件3),并于面试前扫描或拍照以JPG格式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2016年2月22日,并将原件邮寄至招聘单位。 单元。
2.关于邮寄相关材料
请应聘者将相关材料按顺序整理好,于2016年2月29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本人或快递公司不予派递)被接受) 。 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XX年审计署或审计署特办2016年度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寄出的材料恕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材料邮寄地址见附件2。
(一)候选人信息收集表(详见附件4)。 请于2月2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详见附件2)。
(2) 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考生报名表2份(可在专项招生网站下载),贴有照片(必须是申请时提供的照片),并准确、详细地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是连续的,并注明每个学习阶段是否为在职学习、获得什么学历和学位),并加盖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的公章。 未按要求填写信息的,视为信息不完整。
(5)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不需提供)。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例如外语、计算机水平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发表文章复印件等。
(七)应聘职位所需的相关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曾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应聘者,须提供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审计署考试中心,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曾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过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
(八)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须根据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推荐表(从招生网站下载,表中须注明培养方式审计署考试中心,如因学校放假等原因无法在表上加盖公章,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
2、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批准申请的证明原件(证明格式详见附件5)。 须注明候选人的政治面貌、详细工作单位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现任职单位与注册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提供辞职证明原件。
3、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归来证明及经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之中。
4、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档案备案人才中心出具,注明候选人的政治面貌以及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办公电话。证书(证书格式详见附件6)。
5、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需提供县级以上机关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 同时,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的批准证明原件。
6、参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各省教育部门制作、教育部监理、服务“特岗教师”证书《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计划》身份证件复印件。 同时,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的批准证明原件。
7、参加“三拥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省“三拥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本办法)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拥一扶”服务证明。证书由国家“三拥一拥”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复印件。 同时,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的批准证明原件。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需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核表》复印件。 同时,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的批准证明原件。
9、如申请人身份为其他英语作文,请另附页详细描述其最近一次全日制学习和就业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