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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招生参考
绵阳师范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在分配专业时,并未设定专业间的分数差距,而是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准则,依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挑选优秀学生进行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若各省的排序规则已在投档成绩中体现,则需遵循该规则进行排序;若未显示具体省份的排序规则,则文史类考生将依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成绩顺序进行排列,而理工类考生则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成绩顺序来确定先后。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能被录取,且考生同意接受专业调剂,那么将依据考生的投档分数由高至低,逐一将考生分配至尚未招满的其他与志愿相似或相关的专业。需要注意的是,调剂志愿的优先级要低于非调剂志愿。相反,如果考生拒绝接受专业调剂,则其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针对设有选考科目的省份(包括直辖市、自治区),我校将依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选考科目《指南》,结合各专业的特性以及与考试科目的关联性,来决定考生需要参加的选考科目。此外,对于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份,除非招生管理部门有具体规定,否则一般以考生的必考科目成绩以及我校指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合计作为录取的依据。若我校选考科目成绩的线上考生人数不足,我校将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招生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并在此过程中,我们亦有可能录取那些兼考其他科目的考生。
对于那些已经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省份、直辖市或自治区,我校将根据向相应省招生办公室提交并对外公布的选考科目方案,依照既定的招生录取规程执行录取工作。
第十九条 艺术与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安排专业。
我校在录取艺术与体育类考生时,采纳了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举办的艺体类专业考试的成绩。
艺术与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若其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超过了省(市、自治区)设定的艺术与体育类本科最低录取标准2023年绵阳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我们将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投档成绩进行筛选,优先录取我校。录取时,我们主要依据专业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若专业成绩持平,则优先考虑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也相同2023年绵阳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则依次根据语文、外语、综合和数学成绩来决定录取顺序。
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得到满足,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调配规则将与一般普通专业的调配规则保持一致。
第二十条 对口高职本科录取原则
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考生需依照其专业志愿的排序,以投档成绩的优劣为序挑选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考量专业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以选出最合适的候选人。若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得到满足,若其同意专业调剂,则将被安排至其他因专业志愿未能完全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拒绝专业调剂,则将进行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于采用按大类招生方式录取的学生,他们在入学的第一学年需修读专业基础课程;经过一年的学习,他们需依据学校的具体规定,在所属学院或同类学院中选择具体的专业方向继续深造。
第二十二条,新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学手续的办理。入学之后,学校将依照招生政策和录取要求,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的学生,将予以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学费 住宿费 奖贷学金
学校在收费方面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其具体收费标准是依据四川省物价局所核定的数额来实施的。
第二十四条 规定住宿费用:该校学生每年的住宿费用标准介于一千至一千二百元人民币。
四川省内公立师范院校的学生及参与乡村振兴专项计划的本科生,在就读期间无需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同时还能获得生活补贴,具体规定依照四川省教育厅发布的正式文件执行。
为确保表现优异且经济条件不佳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一套以“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为核心的多层次资助体系。详细资助办法和项目信息请查阅“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
第六章 其他
我校四川省属的公费师范生、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的定向培养生、四川省地方属院校的藏文、彝文一类模式的预科班以及少数民族预科等其他类型的投档和录取等事项,均需依照上级招生主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