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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推进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监管的四项举措
《中外合作办学细则》及其施行方法推行以来,教育部相继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完善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逐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增加办学品质,推动中外合作办学更健康发展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教育部现在采取四项举措增强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即重点推动“两个平台”和“两个模式”建设。
一是借助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成立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通过办学监管信息公示,推行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动态监管。并按照还要,向社会和广大就学者提供较全面和牢靠的就学指导和服务信息。
二是强化所颁授文凭学位证书认证工作,开发中外合作办学颁授证书认证工作平台;
三是举行中外合作办学品质评估,推行中外合作办学品质评估制度;
四是加强办学单位和各级管理部委的责任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推行中外合作办学执法和罚款制度。
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管工作举措核心是强化工作管理,增加办学品质。并立足于为社会和中外合作办专家,非常是中外合作办学的广大就学者提供更有效的行政监督和服务。
中外合作办学督导热线:转8099(工作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