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729人)

专业选择2024-05-06 19:16:31佚名

2008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简章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 《试行)》(南府发[2006]52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定于2008年7月27日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拟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1729人通过公开考试进入公立机构。 为保证本次公考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手册。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南宁市人事职称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要的学历、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管理职务的人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六)经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对偏远、交通困难和少数民族乡(镇)的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可放宽应聘者具有中专或中专学历程度;

(七)应聘实行职业(专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必须具有国家颁发的职业(专业)资格证书;

(八)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若招聘职位有期限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及以下学历(含专科)的申请人,大学毕业生籍贯为南宁市(含6个县),其余人员常住户口为南宁市(含6个县)。县);

(三)符合南宁市政策性照顾条件的人员(异地居住的夫妻、照顾无子女的父母、随军就业家属)登记不受居住地限制他们的户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考试的所有招录和报名工作一律网上进行,包括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等。 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南宁市人事考试职称网站(网址: )进行报名。 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只能应聘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不能同时使用新旧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 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南宁市人事考试职称网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在同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保存两份。

网上报名表填写时间为2008年6月27日至7月7日。

(二)资格审查方式和时间

各招聘单位按照南宁市人事局提供的方法进入网上资格预审系统,根据本手册规定的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条件,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请求。 同意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拒绝申请; 对申请不服的,须简要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审核方式,并及时在线反馈给南宁市人事局和申请人。 申请人随后可以上网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不得修改应聘信息并申请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者可以在报名期间申请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严格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审核不严格造成错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6月28日—7月8日。

(三)注册审查费的缴纳、邮寄材料的方式和时间

经招考单位审核通过的应聘者,按规定缴纳公科注册考试费(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110元,工作、考勤岗位60元)。 具体缴费方式可参见南宁市人事考试职称网站“报名”。 另行发布通知。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须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正本两份(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2008年应届毕业生(包括已取得毕业资格但尚未颁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符合奖励积分要求的,须额外提供所需材料一份; 其他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应聘职位招聘要求等相关材料各一份。 除本科以上毕业生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外,其他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大学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原产地、符合政策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应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联系方式见招聘计划,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材料)。

缴纳注册考试费及递交或邮寄材料的时间:2008年6月28日至7月9日。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方式及时间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应从南宁市人事考试职称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在准考证上下页粘贴近期1寸正面相同背景彩色照片(须与《报名表》对照(如上图)。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身份证和准考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下载及打印时间为2008年7月21日至7月26日。

南宁市人才市场职称网_南宁市人事职称网_南宁人社职称

4. 考试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英语作文,每科满分为100分; 在职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

2、考试开考比例要求: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 未达到规定比例需要开始考试的,招聘单位应当在报名完成后二日内按照规定管理权限报南宁市人事局批准; 确无法开考的,招聘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向南宁市人事局报告。 我们将及时通知申请人。

3、笔试时间:2008年7月27日(周日)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15:00-17:00 pm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组织:笔试的考试管理、评分等相关工作由南宁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评分完成后,招聘单位将在工作区公布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也可以登录南宁市人事考试职称网进行查询。

7、笔试成绩的使用: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对面试候选人进行排序。

8、关爱加分:少数民族考生5分; 女性、退役军人、归侨、侨眷2分; 省部级单位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含一等功奖)加5分,部门授予的候选人加5分。 局级单位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含二等功奖)加4分南宁市人事职称网,县(市、区)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含三等功奖)加4分。区)将加3分; 委干部(含经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村级组织工作两年的大学毕业生)加5分; 完成服务期的西方志愿者将额外获得5分; 服务期满的“三拥一拥”人员加5分; 申请乡镇基层单位加5分。

如果您同时满足以上多项奖励积分条件,则仅选择一项。 护理加分将计入笔试成绩。

9、招聘单位负责对候选人的照顾给予加分。 各招聘单位按照简章及南宁市人事考试职称网站公布的《护理加分申请注意事项》的相关规定对考生提交的加分材料进行审核(加分材料将收取复印件)报名时须审核原件材料),确认考生最终加分项目及数值,填写《200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考考生加分审核记录表》,报南宁市7月25日前人事局备案(需同时提交Excel电子文档。邮箱:)。 各招聘单位考生加分审核结果将于7月30日在本单位公告栏和南宁市人事考试职称网公示,公示期7天。

(二)面试

访谈的组织和实施。 市属事业单位面试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各县(区)、开发区事业单位,由同级政府(开发区)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面试; 各组织单位应在报名后资格审查工作完成后,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南宁市人事局审核实施。

面试官证实。 根据单位招聘岗位数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确定的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面试人员。 同时,面试人选名单报南宁市人事局备案。

对不符合规定比例且确需招聘的岗位,面试程序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政府(开发区)人事行政部门批准。

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确定为考核候选人。 面试可以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报考教学岗位、医务岗位的,必须按照规定经过专业技术水平考核。 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按面试成绩的30%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结果将于面试后当场公布。

面试实行严格的审核制度。 凡进入面试者,须携带本手册规定的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招考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报名时未颁发毕业证书的2008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核查时,要认真核对申请人在《登记表》上提供的信息与原始文件、材料是否一致。 文件及原始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申请人的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等相关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者申请人在《报名表》上填写的信息不实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申请人的面试。 资格、应聘者笔试成绩也将作废,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必须负责面试官的审核工作。 因审核工作不严造成错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5. 评估

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2-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同时,考核候选人名单报南宁市人事局备案。 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候选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勤勉诚信等,审查候选人的资格及相关条件。 评估应当成立评估工作组,每个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 评估组必须分析各方面意见,采取务实态度,准确掌握评估对象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 评估结束后,应当形成书面评估意见。

各招聘单位考核工作完成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研究,根据测试和考核结果择优选拔,按照招聘岗位数按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为 1:1。 经南宁市人事局审核后,在单位工作区域予以公告。

6. 体检

市、城区、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体检人员由招录单位组织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 各县直属事业单位体检人员由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同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笔试、面试中从合格人员中按最高分到最低分递补。

七、公告及招募

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执行考试招聘的相关规定。 经招考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合格者中确定拟聘用人员。 招聘单位应当在工作区域张贴名单,并公布时间。 持续7天。 公告内容应当根据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的相关信息和监督电话。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审核。

公示后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审核表》,由主管部门或县(区)政府或开发区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南宁市人事局批准。 就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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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立公开招聘候选人信息库及相关招聘程序

参加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并进入面试但未录用的,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用。 从候选人库中招聘人员,请遵循以下程序:

(一)招聘计划申报。 今年内,用人单位在南宁市人事局发布的公考招聘计划中,且本次公考招聘中无人应聘的岗位急需增聘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报告向主管部门说明招聘计划并说明增设人员的原因和要求,经主管部门审核、南宁市人事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招聘公告。 南宁市人事局在南宁市人事考试职称网(网址: )发布招聘公告。

(3) 登记。 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条件的考生,可在南宁市人事考试职称网(网址:)报名。 报名时间一般不少于15天。 报考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成绩证明及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并核对考试成绩。

(5)确定访谈人员。

1、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原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一般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为1: 3. 经南宁市人事局备案,南宁市人事局在网上公布南宁市人事考试职称。

2、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公开考试招聘规定程序组织面试、考核、体检、公告。 考试合格的,方可办理就业及相关手续。

九、加强领导,严明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考招聘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二)实行回避制度。 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的,不得担任文秘、人事、财务、行政等职务。单位纪律检查职务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人员。 邮政。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录用人员和体检医务人员也应当避开与其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申请人伪造、变造文件、证书,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

2、考生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人员教唆、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参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4、招聘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擅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对违规招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机关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并禁止其报考事业单位岗位并在一年内参与公共机构。 录用公务员考试。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调离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原则上应于2008年10月31日前完成。

咨询热线:南宁市政府公共服务呼叫中心0771—

考试书籍及复习资料咨询热线:—

报名及缴费咨询热线:—

监控电话:-

南宁市人事局

2008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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