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制定的意见

专业选择2024-05-24 07:22:14佚名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依法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有效遏制择校现象,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入学合法权益,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依法招生”原则。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规定,自觉规范招生行为,积极稳妥组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拥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学历。

2.“免试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行“免试入学”原则,学校不得以学科知识测验或者其他变相测验、考试的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奖励证书、等级证书作为录取的依据或参考。

3.“就近分区”原则。在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划分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分区。城镇以路段为分区,农村以自然村为分区。坚持就近招生原则,严禁跨区招生,实现义务教育“零择校”。

4、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招生工作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全程接受市纪委、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公平公正,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三、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学生为年满6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一年级学生为完成小学教育的青少年。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附件9),经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教育部门或者市级学校审核后,报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备案。

四、招生范围

1.公办学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综合考虑适龄学生数量、学校分布、学校规模、到校距离、交通状况等多种因素划分。今年城镇学校招生范围按照《2020年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附件2)划分,农村学校招生范围按所在地镇(街道、开发区)学区划分。

今年,实验中学、青州市第二中学、青州市第一中学东校区增设了初中部,开始招收初中一年级学生;青州市第一中学东校区还增设了小学部,招收小学一年级学生。各高中附属初中、小学招生范围按《2020年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执行。

云门书院教育集团圣水学校初中部主要面向本地招生,另有剩余名额接收教育集团内其他学校自愿转学的学生。

按照创建国家优质均衡义务教育强县严格控制和逐步解决大班额学校的要求,我市大班额学校不再接收农民工子女。相关学校招生区域内的农民工子女,可选择报考相对就近的学校,享受与学校招生区域内同类别学生同等录取政策。具体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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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办学校:启成教育集团一中实验学校、鸿德学校初中部面向全市招收初一新生,海岱学校初中部先直接招收本校六年级学生,其余名额面向全市招收;青州中学、青州外国语学校初中部面向全市招收新生,也招收部分外地来青子女,只招收初一新生,不得招收非起步年级学生。

云门书院教育集团古城校区面向王府街、云门山街,海岱学校小学面向云门山街,启程教育集团宏德学校小学面向宜都街英语作文,招收父母在市区有有效房产的小一年级学生。青州中学、青州外国语学校小学招收父母在市区有有效房产的小一年级学生,也招收农民工子女,只招收一年级学生,不得招收非起步年级学生。

5. 录取流程

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学生和家长可登录“青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从青州市智慧教育云平台登录)网上报名,也可微信报名(关注“青州教育远景”微信公众号,点击相应链接)。网上报名或微信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可到居住地就近学校,由学校协助办理报名手续。

1. 学生信息的收集

7月19日上午8点至7月20日晚上8点,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采集。

1、用户注册。学生及家长登录系统后,首先需完成用户注册,需要填写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初一新生还需要填写小学入学信息。同时需填写联系人手机号,并确保所报手机号在入学期间可接通。

2、填写信息。信息采集需要监护人信息(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等。填报的信息一定要准确,特别是孩子的户籍地址和居住地址,不准确的信息将无法匹配到正确的学校。所有信息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提交系统审核。信息采集期间,填报的内容可以随时修改,信息采集期结束后,家长和学生原则上不能修改信息。如特殊情况需要修改,家长需要向所在地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汇总后报市教体局审核,如情况属实,市教体局予以修改。

新生入学以身份证号为准,无身份证号的儿童、青少年,应先办理户籍登记,取得身份证号后再进行信息采集。

3.信息审核。全市信息采集完成后,市教体局将与公安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进行数据对接,核实户籍、房产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审核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提供。审核通过的学生无需再次提交证明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学生需在现场审核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人工核查。

在信息采集及整个报名入学过程中,学生及家长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将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并由教育体育局或学区协调录取。

2. 民办学校招生

1、报名。8月3日8:00-18:00,已完成信息采集的学生、家长、学生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所属民办学校。一个学生只能报考一所民办学校。海岱学校小学部六年级学生可以选择报考其他民办学校。报考其他学校后,将自动放弃直接入读本校的权利。

严禁民办学校提前招生、全年招生、委托代理招生、代招生和以不正当手段招生。

违反信托被执行人的子女不得入读私立学校。

2、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附件1)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分配”录取。青州中学、青州外国语学校招收外来流动儿童,由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民办初中8月4日上午公开招生并公布结果。民办小学8月4日审核学生报名信息。通过系统审核、符合区要求的学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但需家长现场确认;未通过系统审核的学生需携带户口本、财产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到选定的民办学校接受现场审核。学校只能审核报名学生是否符合区要求,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试、考试;民办小学8月5日上午公开招生并公布结果。

民办学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各校统一印制《录取通知书》并加盖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印章后发放。民办初中8月5日组织新生报到,民办小学8月6日组织新生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不再组织补招。各校最终录取结果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对于报考民办学校但审核不通过或未被录取的学生,报名系统将删除其民办学校报名信息,与其他学生同时重新报考公办学校。已报考民办学校但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须经录取学校同意后,向市教育体育局提交由家长和学生签字并加盖录取学校公章的《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书》,经市教育体育局删除其民办学校报名信息后,方可报考公办学校。

3. 公立学校招生

1、报名。8月10日8:00至8月11日18:00,学生及家长登录报名系统在线确认公立学校。报名系统根据事先填写的信息自动分配报名点学校。若学生居住地只对应一所学校青州教育信息港,则直接匹配到对应学校;若居住地对应两所以上学校,家长及学生可自主选择报名点学校。

2. 审核。8月13日至14日,报到点学校将通知学生家长来校现场确认。通过信息审核的学生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但学生和家长需来校现场确认)。未通过信息审核的学生青州教育信息港,家长需提供户口本、房产或居住证明、预防接种证明等入学材料,供学校现场审核。

网上报名信息经核实为虚假的,学校视为不合格。全市招生结束后,由教体局或学区统一将学生调至相对较近有空位的学校。初审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招生录取规定》(附件4)确定录取批次、确定录取优先顺序(初审通过的学生全部按顺序录取),并公示2天。如无异议,学校将排序结果及公示照片报教体局或学区。

今年各高中附属初中、小学均为首次招生,当附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时,将通过电脑分配方式录取,学校不得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录取学生。根据各附属学校实际报名人数,超额招生计划的学校将于8月15日上午组织“电脑分配”,未被录取的学生将自动重新匹配至所在区域其他公立初中。

公办学校招生审核时间为8月17日至18日,市教体局组织城区学校审核,各学区负责辖区农村学校审核。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直接组织招生,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市教体局或学区将超计划学生按排序顺序转入有空缺名额的学校。审核不合格的学生,由市教体局或学区转入距离实际居住地较近的有空缺名额的学校。

3.入学。全市范围调整完成后,学校于8月25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组织入学。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学生,市教体局、学区于8月30日组织集中补招,期间不单独进行补招。本区学校有空位的,在区学校就读。无空位的,按相对就近原则在有空位的其他学校就读。全部录取完成后,以招生系统录取信息为依据,建立学生新学段学籍档案。自费入学或超计划入学的学生不予报到。

六、特殊群体的入学

1.流动儿童入学。各学校要做好流动儿童入学工作,有条件接收的学校要尽力接收,同时要严格审查,严禁以流动儿童名义提交虚假材料入学。学校要成立工作组,对流动儿童实际居住地、父母工作单位或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对流动儿童免收学杂费、不收取学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流动儿童按有关规定给予帮助。流动儿童就读民办学校的,按民办学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2.残疾儿童入学。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发展,实行以普通教育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居家教育为补充的入学制度,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优先安排普通教育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符合入学条件的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多重残疾儿童由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培养;对无法入学的重度残疾儿童,统筹安排居家教育服务,纳入学校招生管理。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 各学区、学校要认真做好入学服务区域内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的调查统计和学校安置工作,严禁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确保每个适龄残疾儿童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

3.留守儿童、孤儿、户籍儿童入学。各学区、学校要提前摸清辖区孤儿、留守儿童、困难儿童、户籍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情况,做好政策解读和入学帮扶工作,确保每一位特殊儿童正常入学。全面落实《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制度》,加强对农村孤儿、户籍儿童、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建立完善关爱档案,杜绝辍学。学校要准确掌握孤儿、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情况,新学年开学两周内要完成摸底调查,完善《特殊学生关爱档案》,建立特殊群体学生台账,全面落实十二项教育惠民制度。

4.优待人员子女入学。现役军人、烈士等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潍坊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潍政联〔2020〕1号)相关优待措施执行;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殉职、致残的公安民警的适龄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教育优惠政策执行;高层次人才子女、新冠疫情相关一线人员子女、本市荣誉市民等人员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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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领导。市教育体育局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任为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处,负责制订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和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及时热情地解答学生和家长的咨询,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2、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选派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的同志参与招生工作,把招生工作作为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要完善监督制度,加强对涉及招生各环节相关人员的教育,杜绝违纪违法行为;对招生过程中因处理不当引起群众不满、投诉的事件,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单位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小学一年级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的规定招生。凡超出学校招生计划违规招生的,一律不予注册。义务教育学校班级规模在潍坊市教育信息港“中小学公共信息平台”上全部公示,班级规模超标的学校将在年度综合督查中予以否决。

4.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各学校要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联控联保,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好失学儿童少年的劝导、登记和报告工作。要确保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对在山东省学籍平台备案的未入学适龄儿童加强管理,无特殊原因的,一律在招生期间建立学籍,分类分阶段安排就读。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录取通知书制度,秋季招生前,各学校要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表格见附件7); 对失学儿童,学校、学区要会同镇政府、村(社区)尽快下达返校通知书(格式见附件8),告知其法定责任和义务,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不按时到校的适龄儿童,要及时督促,建立应入学而未入学的记录,了解在外就读儿童的具体就学情况;对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入学的父母或者监护人,要联系镇或者开发区政府进行批评教育,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提请司法部门出具督促司法文书。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除了加强对传统防辍保学重点人群的监控外,还要密切关注社培机构的学生,不得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5.严格问责。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开展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民办学校招生环节纳入信用评级管理。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严禁”纪律要求(附件6),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工作纳入“督察名单”。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视情节轻重,予以约谈、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民办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6.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宣传栏、微信、致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正面宣传,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招生相关信息,并通过多种渠道向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为更好地服务学生,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将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潍坊市中小学学生成长导航站()、青州市教育福利服务中心()、青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咨询电话印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秋季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全市各义务教育公立学校要将新生学籍号、居住地(社区、街道或村)、户籍所在地在学校宣传栏等处向社会公开,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区督查责任人员要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示情况列入检查内容清单,开展专项检查。

市教育体育局设立咨询监督热线(),受理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及时纠正违规招生行为,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开、公正、规范、有序。

附件:1.2020年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2.2020年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三、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现场审核所需文件、材料

四、公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5.青州市流动儿童入学评分办法

6.中小学入学“十条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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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8. 义务教育开学通知

九、青州市延期入学申请办法

10. 2020年强制性教育学校入学的关键任务备忘录

附件1

2020年城市强制性教育学校入学计划

附件 2

2020年城市强制性教育学校入学区部门

1.市政强制性教育学校的入学区

普通学校的小学:南旺富路以西的南旺河,北南湖以东,湖(家庭注册和土地使用证书)

实验小学: Road的西部,南河以东,江山路北部北部的北部街,北山北部。

小学: Road的 Road以西, Road以西;

小学东南部校园:在 Road以东, Road以东

教育小组的小学: Road北部,在 Road的 Road的 Road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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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oup 初级高中: Road以北, Road以西, Road的 Road以南。

初级高中: Road南部,Xinxi街以东,北旺河以东,汉旺富路以东

教育小组学校小学:在 Road(New East Ring Road)以西的 Road以北, Road以东, Road以南, Road以东

教育小组 初级高中:在 Road以西的 Road以北,位于 Road以东, Road以东,旧的 以南, Road以东

实验中学初中:入学区与西学院初中相同。

青木初中2号中学:招生区与初中的招生咨询电话相同。

的初中中学东部校园:在 Road以东, Road以东

II。

小学东部校园: Road以南, Road, River以北, Road以西。

初中:分区,南约河以南, Road以西, Road以北, Road以东

初中北部校园: Road南部, Road以东,Xinxi 以西的河以北。

学区录取咨询电话:

三 Yidu街区的强制性教育学校的入学区

实验区学校(初中):在 Road以北的 North Road以东

小学:路以西汉办公室)。

小学车站:贝哈伊路以西,位于林隆路()路以东

实验区学校(小学):北海路以北,北路北路以东,国家高速公路309号和海达路( Road)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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