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健康发展,安全有序开展我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本着“相对就近、公平公正、公开、团结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市学前教育现状,特制定了2023年宁国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入学时间
2023年,市区内所有公办幼儿园、企事业单位、集体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市区内民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9日至6月30日。
各乡镇公办、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原则上晚于市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具体时间由乡镇自行确定。
招生对象
幼儿园托班招生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幼儿园小班招生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英语作文,招生对象为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招生范围
市区公办幼儿园。招收居住于规定区域内的适龄儿童。设有托班的幼儿园,托班幼儿可直接入园小班就读。在满足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需求后,如有空位,可招收周边地区儿童。具体招生信息请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企事业单位、集体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和城镇民办幼儿园。就近入园招生。具体招生信息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幼儿园位于居民小区的,应当优先满足本社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企事业单位、集体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设有日托班的幼儿园,日托班幼儿可直接入园小班就读。
各乡镇、村公办、民办幼儿园,具体招生信息请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录取程序
1.招生信息发布
6月12日,《2023年宁国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在宁国市教体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及各大公共平台发布。根据方案,各幼儿园要制定招生简章,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报名时间、携带材料、收费标准、咨询(监督)电话等。招生简章报教体局审核备案后,通过幼儿园网络宣传平台、园门口或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发布。
1.6月19日至21日,报考本市公办幼儿园(第一幼儿园、第一幼儿园城南分校、第一幼儿园金恒分校、第二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凤星分校、第二幼儿园紫薇分校、第三幼儿园、第三幼儿园金城分校、开发区幼儿园)的幼儿家长,应按照幼儿园招生简章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预约报名(只能选一)。预约报名的先后顺序不作为幼儿能否入园的依据。
具体材料为:
①第一幼儿园、第一幼儿园金恒分校、第二幼儿园入园前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儿童监护人西津街道、南山街道范围内的房产证明、户口簿,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
②开发区幼儿园、第一幼儿园城南分校、第二幼儿园凤星分校、第二幼儿园紫薇分校报名前需提供的材料有:儿童监护人西津街道、南山街道辖区内的房产证明或户口簿,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
③第三所幼儿园入园前需提供的材料有:幼儿监护人居住地西津街道或河里西街道范围内的房产证明或户口簿、幼儿的医学出生证明。
④金城第三幼儿园报名前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儿童监护人河里西街道辖区内的房产证明或者户口簿、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
托儿班新生入园登记按相同程序办理。
2.6月25日至27日,报考企业、事业单位、集体办学及城镇民办幼儿园的儿童家长,应携带相关材料,按照幼儿园招生简章要求,到所报考幼儿园报到,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儿童能否入园的依据。
(三)录取规定
1、6月24日,第一幼儿园、第一幼儿园城南分校、第一幼儿园金恒分校、第二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凤星分校、第二幼儿园紫薇分校、第三幼儿园、第三幼儿园金城分校、开发区幼儿园确定拟录取幼儿姓名,当报名预约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确定为录取对象,并当场公布;当报名预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不得自行抽签录取幼儿,而应邀请公证部门当场公证,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拟录取幼儿姓名,并当场公布。 摇号过程中,幼儿园应当邀请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负责督导员、家长代表等组成的监督组,现场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正。
托儿班新生也适用相同程序。
2.6月28日,城镇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招生并确定招生幼儿名单。当报名预约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确定为招生对象,并当场公布;当报名预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不得自行抽签录取,而应邀请公证部门当场公证,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招生幼儿名单并当场公布。抽签过程中,幼儿园应邀请由市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负责督导、家长代表等组成的督导组宁国市幼儿园,现场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正。
4. 办理入学手续
通过抽签方式入园的幼儿,家长须在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幼儿及相关材料到园办理入园手续。入园手续一般包括领取入学须知、填写新生入学登记表等。逾期未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幼儿园将幼儿分班并及时将班级信息、入园时间告知幼儿家长。
(五)组织新生入学
幼儿入园前应到市妇幼保健机构或定点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家长持《儿童健康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及健康检查证明按幼儿园规定的入园时间到相应幼儿园办理入园报名。
(六)新生信息登记
各幼儿园要将新生名单向社会公布,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新生信息录入安徽省学前学籍管理系统。
工作要求
成立领导小组。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招生工作,处理招生工作具体事宜。
规范幼儿园管理。幼儿园招生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检测;所有公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幼儿园工作条例》关于班额的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集体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跨学期收费。对违反规定的幼儿园,一经查处;情节严重的,年检直接判定不合格。
严格招生纪律。加强幼儿园招生管理和检查监督。各幼儿园要准确把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共同维护教育公平。所有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招生(2023年取得招生资格的幼儿园名单见附表)。对招生违法违规的幼儿园,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厉处罚。
落实托育条例。为弘扬社会新风,吸引和留住人才,鼓励对宁国市经济社会事业做出特殊贡献的人才,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符合政策托育要求的幼儿宁国市幼儿园,可适当安排就近入园。
增强服务意识。各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招生,热情、耐心、细致地向家长讲解政策,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化解矛盾,维护正常招生秩序。
市教育体育局设立招生咨询电话:-、招生监督电话:-。
附:2023年宁国市具备招生资格幼儿园名单
来源/宁国市教育体育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