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为: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学类考试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该科目包括药理学、药物分析两部分内容;
药学专业知识(二):该科目包括药剂学、药物化学两部分内容;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该科目包括中药学、中药药剂学(含中药炮制)两部分内容;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该科目包括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两部分内容;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以上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的人员可根据专业要求,选择药学类或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2.哪些人员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考试可以免试部分科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年。
(二)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可以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