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

留学方案2024-05-15 19:07:45佚名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南安市教育发展的需要,决定在2017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门公开招聘新教师的活动。设立南安公立学校。 现将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拟招聘教师20名。 详见《南安市公办学校2023年特级公开招聘编制新教师岗位信息表(二)》(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

3、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招聘教师身体要求;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二级B级以上证书。 其中,汉语教师应取得二级A及以上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②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发现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和其他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③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失信人查询平台有失信记录的; ④ 现役军人; ⑤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⑥ 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任职未满五年且未达到合规水平的与当地公共服务。

服务期限经教师负责部门或者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⑦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准申请人申请的其他情形; ⑧ 报名时已入围南安市公办学校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新教师资格审查者(含已入围者,弃权者)。

报考时不是公务员的,在报考后、录用前试用期内转为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或者录用资格。

应聘者不得应聘就业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申请人应依法如实报告自己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加盟承诺书》及同意参加就业考察的书面材料。 未能提交相关材料的,不予录用。 教育行政部门让中小学校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模块提交查询申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结果进行审核和查询。 预查询教育行业求职者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后,查询反馈中若包含《关于开展防范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权检发[2019]14号),“ 《应聘教育行业违法人员》《犯罪记录信息预查询制度(试行)》(权建发[2019]15号)规定,违法犯罪记录信息不符合或者不符合条件的,从事教育行业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在职人员须经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批准后方可申请。 在职人员资格审查时,应当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申请或者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二)具体条件和要求

1.申请人获得的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证。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境外学历的申请人,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及学位证明、台湾地区教育及学位证明、国外教育及学位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证书,认证或认证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如需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查询认证的相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高校毕业生中试点实施“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省教育厅(民教高[2009]9号)规定,符合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或“双专业”证书的考生,由省教育厅进行电子注册,其学历、学位将在省内得到认可。 此类申请人的“双学位”、“双专业”对应的学历必须进行电子注册,并可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研究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上查询。

2、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只有与所列专业一致的人才可以应聘; 专业要求中的“××类”依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凡列入“××类”的专业人才均可报考。申请人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应与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的学历也必须与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匹配。

3、2023届毕业生的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须不晚于2023年8月31日提供; 其他应聘者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须不迟于2023年6月29日取得。 不迟于8月须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二级二级及以上证书2023年12月31日(博士生就业后一年内可获得)。 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一级证书和一级以上证书。

(三)招聘对象

第一类: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6月至2005年6月出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岁(1982年6月至2005年6月)。 2005年6月出生);

第二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所属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获学士学位并在35岁(即出生于1987年6月至2005年6月之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省招聘考试服务平台(:8903/home)进行报名、报送信息并上传照片。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申请人应谨慎选择所申请的职位。

在职员工办理登记时,还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已出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申请同意书、辞职证明或者劳动合同终止证明。

3、资格审核:报考者报名成功后1天内即可收到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省招聘考试服务平台(:8903/home)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12时30分,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和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家庭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应准确并保持公开。 如有错误影响招聘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组织人力资源部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还将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重新审查。 最终资格确认须经组织人力资源部门进一步审核。

(二)注册时的注意事项

1、申请者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取得哪个学段、哪个科目的教师资格证书。

2、应聘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要求进行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对弄虚作假、恶意报名考试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记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就业资格等。

3. 申请人必须真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要求的全部信息。 资料不齐全,影响资格判断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报名信息填写要求请参见福建省招聘考试服务平台(:8903/home)相关说明。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的相关说明填写相关信息。

四、笔试加分程序

符合相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应关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 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条件、提交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有资格获得奖励积分的人士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民人发[2006]10号)规定加分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等人事部。

2、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拥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拥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通知一是支持“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福建省人民政府按通知[2009]221号规定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基层高校毕业生)。

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录用(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申请人留学之路,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除按照民人发[2006]10号规定可累计计算的加分外,申请人同时具有多个不同资格加分的,按加分分数较高的项目以获得奖励积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加分计入申请人原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 申请人的笔试成绩和排名将根据加分确定。

5. 考试

原则上,各岗位拟招收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后方可开始考试。 如果未达到1:3,原则上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特殊情况,由南安市教育局商务和社会事务局研究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举行考试。

(一)检验方法

笔试加面试或仅面试。 内容、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学科知识。

2、笔试成绩(原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奖励分)为60分。 笔试及格线上,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应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 候选人; 如最后一次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所有并列的考生将被选为面试人选;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空缺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择优录取。 笔试成绩不合格的应聘者,不予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结果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为期7天。

(三)面试

南安市教育信息网网站_南安市教育信息网_南安市教育网信息采集平台

面试采用分段教学、现场问答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面试评分按100分制,分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 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评委由7人以上组成。 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确定应聘者的面试成绩。 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入围候选人结果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综合结果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原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2、考试以面试为主,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体检前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请考生及时关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资格审查对象的确定

体检前面试通过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量,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若同一职位最后一次资格审查候选人有2名及以上应聘者成绩相同,则进行追加面试。 总排名将根据附加测试的成绩而定。 附加测试成绩较高的候选人将进入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南安市公办学校特聘单位新进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2,A4纸打印并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一式两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2023届毕业生尚未开具的,须提交《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的承诺书》(附件3),可2023年8月31日之前学校提供的近期取得相关证书的证明南安市教育信息网,但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录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普通话水平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证书。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等承诺书原件(附件4)的;

3、公费师范院校学生应提供公费师范院校学生培养就业协议;

4、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申请同意书或解除劳动关系同意书;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应聘者的资格是否符合招聘要求以资格审查确认为准。 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证明材料,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或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不准确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应聘者承担全部责任。

复试不符合报名要求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综合成绩合格的网上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最低分的顺序递补。

七、体检及检查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福建省报考教师资格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进行。 体检不合格的南安市教育信息网,取消聘用资格。 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 复查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3、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弃权的考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体检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将不再填补。

4、女性申请人因怀孕需要申请推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医学证明,并与南安市教育局约定推迟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境手续。

5、体检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二)检查

对体检和体检合格的申请人按照1:1的比例组织考察。 通过档案审查、学历等资格核定、综合治理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预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等情况,专业能力、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进行回避等检查,并对申请人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材料。 申请人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聘单位完成政审、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录用资格。 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告及招募

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不影响就业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参与择业的学校。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附加面试,附加考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用。 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晋升为正式员工;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9. 好处

吸引人才的薪酬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强强惠师八项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2]号)的规定执行。 1、附件5),主要包括:

(一)博士生一次性补助20万元,享受南安市高层次人才购买或租赁人才住房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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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和公费本科师范生一次性补助15万元,并享受南安市购买或租赁人才住房的优惠政策对于高层次人才。

(三)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一次性补助10万元,并享受南安市高层次人才购买或租赁人才住房的优惠政策。

长蔡实验中学招收和引进人才的其他待遇也按照市人民政府与首都师范大学、厦门远昌集团签订的《基础教育合作协议》的要求执行。

南安市激励方案与泉州市现行政策如有重叠的,将按照“优化、创新、不重复”的原则实施。

十、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计划通过福建省招聘考试服务平台(:8903/home)、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 后续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福建省招聘考试服务平台发布。 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如因未关注网站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应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回避考试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条例[2019]1号)。

(三)拟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在最短服务期限内不得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者单位。 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或享受相关人才政策优惠的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照《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扶持规定》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未完成最低服务期的员工,其已缴纳的招聘福利必须退还。

(四)应聘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一旦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或不符合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或提供虚假信息(包括考察时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考试、聘用资格等情况立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收回已支付的工资。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为:-。

(六)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南安市纪委驻市教育局和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的全面监督。 监控电话:-,。

附件:1、2023年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信息表(二)

2、南安市公办学校特聘公开招聘编制新教师资格审查表

3、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承诺函原件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书等承诺书原件

5、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强师惠师八项措施的通知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南安市委组织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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