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数量及报名条件)

留学方案2024-05-16 11:26:15佚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教书[2014]18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部函[2017]18号) 1)、为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力的优秀人才,我校决定按照独立招生的原则继续开展自主招生招生工作。 “严格程序番禺理工自主招生,强化管理,公平公正,接受监督”,制定了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报到条件

一、主要招生专业类别(详见附件1):

1)轻工、食品;

2)化学化工;

3)环境与能源;

4)机械和材料;

5)生物学和医学;

6)基础数学课程;

7)信息和软件;

8)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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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生计划:2017年自主招生学生总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315人)。 各主要规划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我校自主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力、思想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二等奖以上;

2)确实有证明材料证明具有学科专业知识,学习成绩符合以下基本条件:高中三年内五次期末考试(十分)理科、数学、物理成绩累计五次及以上,达到满分的85%; 高中三年内五次期末考试(十分)文科语文、英语成绩须达到满分的85%(上海地区考生数学、物理、语文、英语任意两科)和浙江)。

不符合上述基本报名条件的,将无法进入材料审核。 上海、浙江地区考生报考的专业须符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学科要求(具体见附件1番禺理工自主招生,最终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候选人所在位置)。

2、测试内容

包括笔试、学科专业知识面试和身体条件专业限制测试。 笔试主要考查学生基础知识的广度、学科专业知识的深度以及对三观的理解等,是一道100题的选择题,分为学科测试1(适合理科或文理科)选修科目相近的考生)和科目考试2(适合文科或相近选修科目的考生,不分文科和理科); 学科专业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专业知识和创新潜力; 身体条件专业限制测试考察学生是否色盲或色弱,测试结果仅作为专业安排的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无需参加笔试;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学科专业面试和身体条件专业限制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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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申请流程

1、报名方式:考生报名。 候选人所在高中(单位)或毕业高中、社会团体可以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六个(含)专业,并必须遵守。 专业调整。

2.网上报名:申请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08:00至2017年4月6日17:00。按要求登录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添加学院。 向学校(华南理工大学)提出申请,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系统打印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扫描件;

(2)学生本人撰写(手写)的《个人求职信》扫描件;

(3)中学教务部门提供的高中课程学习状况、相关成绩证明及成绩排名,须加盖中学公章,包括:①高中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单;②高中第一学期末、③高中第一学期末、④高二第二学期末、高三第一学期末,以上五项考试缺一不可;

(四)各类证明材料扫描件。 若考生本人签发,须由签发人真实姓名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非考生出具的,须加盖中学公章。

上述材料(一)、(二)、(三)项为考生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都是缺一不可的。 确保网上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 第(4)项材料名称等信息须在系统《申请表》中如实填写,并加盖中学公章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图片(如封面、证书、详细说明等)必须上传并提交。 》表格未填写、填写不完整或未上传证明材料的,奖项将不予认可。 上海、浙江省考生还须上传高考所选科目成绩。

以上报名申请均需考生自行网上填写,考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4、资格审查: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结果拟于2017年5月上旬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

5、确认考试:初审通过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确认考试。 请考生随时关注确认截止日期。 未在确认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缴费:初审通过并确认考试的考生须在缴费期限内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请留意报名系统通知。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规定,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笔试费用为每人40元。 学科专业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付款成功后,恕不退款。 未按时缴纳费用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7、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考生可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具体打印时间以系统通知为准。

八、笔试安排:

(一)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时间:2017年6月10日上午

(三)评分:总分为100分

九、学科专业知识面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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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时间:2017年6月11日

(三)评分:总分为100分

10、有职业身体条件限制的考试安排:

(一)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时间:2017年6月11日

4. 分数计算及入围确定

所有考生综合考虑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学科特长、专业申请与调整、自主招生专业数量等因素择优选择专业,原则上安排在适合报考的专业在附录1(高中水平)中展示他们的才华。 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不受附件一主要限制。

1、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高中组奥赛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考生:获得学科专业面试资格根据考生材料审核成绩,以及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30%+学科专业面试成绩*70%),综合选拔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择优录取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成绩为本市/省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本科批次各省(市、区)执行省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外省考生(市、区)有全省(市、区)一般类控制线。

2、其他考生:根据考生材料审核成绩确定笔试资格; 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学科专业面试资格线;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学科专业面试成绩*70%)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择优专业及优先分数线。 根据我校近三年普通录取线与全省一级控制线平均差值,分类确定优惠分如下:理科总成绩前10%的考生考试(不分省份,下同)给予50分优惠,其他考生给予30分优惠; 文科贵州、山西、藏汉三省(区)考试总成绩(不分省份,下同)前10%的考生优惠50分,其他考生优惠50分30分; 文科及外省(区)(含藏族)考试总成绩前10%的考生可优惠30分,其他考生可优惠20分; 其中,江苏省考生必须在两门选修科目中取得A、B以上成绩,总成绩前10%的考生可享受20分优惠。 给予20分优惠,其他考生给予10分优惠; 在上海的考生留学之路,符合相应专业学科要求,并在上海市规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以上15分以上被录取; 符合浙江省相应专业学科要求的考生录取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在45分以上的网上录取; 上海、浙江的具体优惠分数可能会根据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最新模拟数据进行调整,以教育部阳光高考最终为准以平台公告为准; 其中,我校近三年未招收文理科学生的省份,按照学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招生控制分数线录取,网上成绩为60分。

五、录取原则

1、所有通过高考的自招公示考生,均须达到本省普通一级控制线及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为市/省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当年报考我校且有公示专业的可享受自主招生政策; 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要求以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或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根据自主招生公示的合格考生高考文化分数、优惠分数以及我校全省通用模拟录取线(上海市、浙江省为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拟定自主招生专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招生数量的10%。 模拟录取线是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生源省(自治区、市)所有院校最终录取比例计算生成的一批本科招生。

3、当年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文件与本手册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

六、监督机制

1、我校考核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约谈顺序均采用抽签随机确定,杜绝暗箱操作,严防权力寻租。 报考人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态度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并参加考试。 我校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审核制度。

2、报名、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通报。 报名阶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 入学后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作废,责令撤销或者没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九)》已将请人代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 如在本次考试中涉嫌犯罪,我校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3、候选人所在中学必须将所有确认和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推荐中学如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我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取消该中学的推荐资格,并报告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 学院公告。

4.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及考生相关信息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办公室()、学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教育部“阳光”网站。 在“高考”平台公布,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5、我校有完善的监督机制,监督举报、信访热线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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