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湖县育才初级中学二期项目已获淮安市金湖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金湖县育才初级中学二期及小学项目变更的批复》(金发改投复函【2022】114号)核准。项目业主为金湖县公共建筑集中建设服务中心、金湖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湖县育才初级中学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育才初级中学东侧。
2.1.2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约48.26亩;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估算投资约1.35亿元。建设初中食堂、室内体育馆、综合楼、宿舍、相关设施设备、运动场、绿化、室外管网等相关附属设施及用房。
2.1.3招标范围:土方、地基基础、主体土建、消防水箱、土建二次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保温、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室外工程(综合管网、道路、停车场、标线、绿化、景观、亮化)等(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4预计合同价款:约9500万元人民币。
2.1.5施工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2质量标准:合格。
2.3支付方式:工程竣工时支付合同价款的5%(专业工程暂估价除外);全部主体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专业工程暂估价除外);审计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专业工程暂估价除外);剩余部分在三年内分期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等级: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经理的资质类别及等级: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考核乙级证书(有效期内),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家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缴纳社会保险;
②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职业资格证书。
(2)变更后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或变更后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原合同期限已届满且变更备案日已满6个月),或项目因承包商以外的原因中止或不能按期开工,且项目经理已办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但该在建项目与招标项目属于同一工程、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现场,且属于分包或分阶段建设,项目总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内。
【在建工程是指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直接中标项目的,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至所发包工程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之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参与方进行验收,并签署相应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或有行贿记录,但记录日期超过5年。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不得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
(1)招标人的下属机构(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担任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代建、项目经理或者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人员;
(三)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代建、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冲突,可能影响招标的公正性;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在不同单位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公司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者被取消、暂停投标资格并处于暂停期间;
(7)公司因拖欠工人工资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金湖教育网,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担工程;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被立案,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留学之路,且自立案之日起未超过5年。
(九)拟建项目企业及负责人近两年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冒名投标、欺骗投标、分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3.6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施工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结果未不合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示:
(1)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7项要求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如不满足以上任何一项条件,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标。上述3.3中的承诺书格式请参见招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书格式(一);上述3.5中的承诺书格式请参见招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书格式(二)。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随电子版招标文件一并提交所需的资格审查材料金湖教育网,纸质文件不再审查。
(4)审查时发现成本锁号与MAC码一致,则视为串通投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5)本项目落实苏信办【2018】23号《关于建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取消其投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由招标人重新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获取图纸的地址为:投标人可直接从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下载,下载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其他特别说明
1)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下列不诚信行为的,将被公示1至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外,获得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无故未能获取投标文件或获取投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公告期为2个月;
②提交不竞争性投标文件(不竞争性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价格异常高、投标文件中故意遗漏事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故意违反投标文件中明确标注的无效投标条款而未经事先质疑等),并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四次在省内投诉,其反映的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予以公示一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恶意投诉的,投诉结果将公开展示3个月。
2)招标人拒绝下属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由不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施工,招标人可立即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没收履约保证金,撤离现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招标人将依法追偿损失。
3)投标人有串标、欺骗、撤回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或者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重新招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的通知》,投标人可以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2 招标工具使用费为人民币100元,手续费为人民币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