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梅州市中考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初二学生及往届生必看

留学方案2024-05-29 19:59:53佚名

2. 报名时间:

我市初二学生及需补报名的本市或外地初中毕业生初中入学考试报名时间定于3月28日至4月1日。初中毕业生全部到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社会青少年报名持学业证明、年龄证明、工作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中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向就读学校提交近期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一张(附在高中入学体检成绩登记卡上)。各学校登录梅州教育城域网()中考报名系统报名,录入考生信息。 各中学要于4月14日前按时将《2017年中考报名表》(附件1)、《大埔县2017年初中毕业生不参加中考报名考试学生名单》(附件2)和《大埔县2017年初中毕业生直接报考中职学校学生名单》(附件3)报送县招生办。

3. 申请费:

考生报名时需缴纳考试费,费用按粤价函[2001]213号考试费收费标准收取,为每人每科10元。初二、初三补考生考试费按10科(含体育)收取,共计每人100元。考试费需于4月14日前交至我局招生办。

4.注意事项:

(一)已报名参加2016年我市地理、生物科学类学业考试并办理转学手续的初中生,今年可在现就读学校考点参加本市中考,考生考号不变,生源为现就读学校学生。现就读学校须在我市中考报名系统平台办理相关转学手续。考生在原报名学校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转移,现就读学校不得再向考生收取考试费用。

(2)对需在我市报名参加初中考试的省外城市考生,其2016年在其他城市参加的省统考地理、生物科学考试成绩可转入我市(具体办法另行通知);非省统考地理、生物科学考试成绩不能转入我市,需重新报名参加两项考试。

(3)已参加2016年我市地理、生物科学省统考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7年地理、生物科学考试。

(4)初二期间已在我市报名的考生,如自愿放弃参加今年我市中考其他学业考试,其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5)在我市参加初中入学考试并被我市高中录取就读的外省户籍农民工子女,高中毕业后需在我市参加高考的,须达到当年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后,方可在我市参加高考。

2.填写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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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于5月25日至31日期间在网上填报报名,各学校通过梅州教育城域网登录梅州市高中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为考生填报报名信息。

2.各学校要大力宣传高中招生相关信息、招生规定和相关招生规则,精心引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同时,要允许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选择报考公立或民办高中和中职学校,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升学的权利,确保更多的初中毕业生能够进入高中学习。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限制考生报考入学资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只能报考本地中职学校,不得报考其他中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只能报考公立学校,不得报考民办学校。

3.志愿分五批。第一批为市属2所广东省国家级示范高中(以下简称“示范高中”)的普通生、定额生(含补招)和特殊人才生;第二批为8所县(市、区)示范高中的普通生、定额生(含补招)和特殊人才生,广东梅县外国语学校普通生录取纳入第二批;第三批为6所省级学校普通生、定额生,五华县高级中学普通生录取纳入第三批;第四批为其他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第五批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各类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因填报志愿不合理导致无法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按照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变更录取学校。

三、考试科目

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共8个科目,即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共2个科目,即生物、地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5分)各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各100分,体育80分。高中录取纳入10个科目的总分为1040分。

四、考试时间

2017年中考将于6月20日至22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上午、下午、考生

6月20日 地理(8:30-9:20)

生物学(10:00-10:50),针对八年级学生

汉语(15:00-17:00)

初中生

6月21日,化学(8:30-9:50)

思想品德教育(10:30-11:50) 数学(15:00-16:40)

6月22日 物理 (8:30-9:50)

历史(10:30-11:20) 英语(15:00-16:40)

五、考场设置及安排

根据我县目前初中毕业生数量和考点相对集中的原则,全县共设10个考点,分别是虎山中学、嘉炳一中、大马中学、嘉炳八中、大埔中学、嘉炳六中、高陂中学、嘉炳二中、百后中学、石云中学(考点设置见附件5)。

每个考场除主考官外,副主考官与监考老师实行交叉监考。

考场安排:每个考场可容纳30人,每人一桌一排,考场座位号由市招生办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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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前必须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测。各考点必须配备金属探测器,经费由局方统筹。

六、招生计划

1.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省统一取消择校生进入公立高中学习。

2.全市10所广东省国家示范高中(以下简称“示范高中”)各按本校招生计划总量的50%作为招生名额。

七、入学条件

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生办公室监督”的招生管理体制。

1.录取依据:一、10门科目总成绩;二、综合素质测评等级。

2.凡入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均纳入中考机制,入读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原则上参加中考。

3.所有高中招生必须在省、市统一招生录取平台上进行。全市10所重点中学、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在县内招生英语作文,原则上不跨地区招生,特殊情况必须跨地区招生的,须报市招生办批准。全市10所重点中学、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高中招生录取由市招生办组织,其他普通高中和田家炳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由县教育局中学招生办组织。

4、录取批次。录取分五批进行。第一批为市属两所示范性高中(东山中学、曾仙子中学)普通生及限额生。第二批为县(市、区)属下八所示范性高中普通生及限额生。第二批包括广东梅县外国语学校普通生。第三批为市属六所省级重点高中普通生及限额生。第四批为其他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新生。第五批为各类中职学校新生。经市、县招生办(中学招生办)审核的高中录取新生名单,须加盖市、县招生办(中学招生办)招生专用章,作为考生正式录取的依据。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在中考录取系统中打印,寄送市、县招生办(高中招生办)。 须加盖市技校招生专用章和招生学校招生专用章方可生效,由招生学校发给学生;技校新生《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市技校招生办公室和招生学校招生专用章,由招生学校发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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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录取顺序。录取采取分批顺序,即第一批录取在先,第一批录取后再录取第二批,依次类推。其中梅州教育城域网,市属2所示范高中第一批普通生录取完毕后,再录取定额生,若定额生超出录取控制分数线,未完成录取计划,则全市范围内按考生补招意愿和分数线发放剩余招生计划,最后录取特长生;县(市、区)属第二批8所示范高中先录取普通生,后录取定额生,若定额生超出录取控制分数线,未完成录取计划,则全县范围内按考生补招意愿和分数线发放剩余招生计划,最后录取特长生。

6.录取分数线确定。十所示范高中之一的广东梅县外国语学校普通生录取分数线,由市招生办根据各校招生总数和考生意愿确定,十所示范高中定额录取分数线比各校普通生录取分数线低不少于50分。其他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分数线由县招生办根据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中职各类新生不设录取分数线,按照学生意愿录取。

7.今年高中阶段招生要按照县政府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各高中阶段要100%完成高中阶段招生任务梅州教育城域网,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

8. 护理政策

符合中考优惠政策、享受加分、减分录取的考生原件,入学前须经所在初中学校审核,填写《2017年梅州市中考优惠政策考生加分统计表》(附件4),报县中考审核后报市招生办备案。具体优惠录取政策如下:

1.初中时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可根据本人意愿,免试推荐升入高中;初中时评为地级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残疾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殉职军人子女、一至四年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考优待措施,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残疾军人子女高考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广东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执行。具体措施为:

(一)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加计20分;

(二)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年级残疾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入学成绩额外加10分;

(三)驻扎在边境县(市)、沙漠地区、国家规定的三类边远地区和军队规定的特殊、一类、二类海岛单位的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给予加分20分,不得收取省规定以外的费用。

3、根据上级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且依法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已绝育二女的农村户口女孩报考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的,录取时在学业考试总成绩上加10分,以便招生学校择优录取。按计划生育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县人口计生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若同一考生满足多项加分条件,市招生办公室在立项时仅取最高分数作为该考生的加分项(不予加分)。

9. 严格考风考纪,严格保密

各级要加强对中考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县里成立了大埔县中考联席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学校)要成立组织机构,逐级落实。中考前,各中学要认真组织教师、初中毕业学生学习《广东省中等教育考试管理条例》(粤教考[2002]3号)以及中考考场规则、监考规则、保密规定、有关规定等,让考生心中有数,防止违规。

各考场要做好试卷保密工作,严防试卷泄露。凡有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干部、教师、职工,不得参与试卷保管、审核、评卷工作。中考试题、评分标准在考前属于国家机密。如发生试卷泄露、丢失等情况,要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值班电话为: ,考风考纪投诉电话为: 。

10. 其他工作

1.初中毕业班必须认真完成教学计划,不得提前结束课程或擅自删除非考试内容。

2.中学不得收取费用提供初中生名册、成绩单,不得扣留、截留、转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记录。违反规定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追究法律和纪律责任。

三、为确保巩固我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各学校要切实做好中考宣传动员工作,全面正确指导学生填报志愿。

4、各学校要提高报考率、参加率、平均成绩,要求各中学动员全体初中生尽早参加中考。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学生报名参加中考,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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