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相关文件)以及《关于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的规定》等文件的发布通告
教高9号
各地区教育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管理机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中央直属各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规划纲要中关于顺应国家与地方经济文化进步,构建灵活变动体系,持续改进学科门类布局的指示精神,本部门对1998年发布的普通大学本科学科清单及1999年公布的专业增设办法实施了更新,最终制定了《普通大学本科学科清单(2012年)》(简称新版清单)与《普通大学本科专业增设管理办法》(简称新版办法)。为了顺利推行新目录留学之路,我们部门编制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这个文件简称为对照表,现在将新目录、新规定以及对照表发给各位,同时就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新版目录发布后即刻生效。本年度高校本科专业备案审批依照新目录进行,高校招生计划及招生事务自2013年起遵循新目录开展大学专业目录表,在校学生培养与就业事务则继续按照原专业执行。
二、针对当前普通高校开设的本科专业,我们计划在近期依据新目录和对照表进行集中梳理。梳理工作的详细规范,将另外告知。
各高校需参照新目录及更新的专业说明,对相关专业的培养计划进行系统性调整大学专业目录表,确保符合德智体美全面进步的目标,积极参考“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自实施以来的教学改进思路、具体做法和成功经验,将这些成果融入培养模式与教学环节,持续提升人才培养水准。
新目录和新规范的下发执行,关乎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进步,是一项具有根本性、整体性、长远性作用的重大行动,涉及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与改善,对于提升人才培育水准、推动高等教育同经济社会的融合,具有关键作用。期待各相关单位及高等院校强化管理,严谨落实,执行期间出现的状况和疑虑请即时汇报本部。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doc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doc
教育部
201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