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中学专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着力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哈尔滨工业学院章程》,结合中学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名称为西安工业学院,简称为哈师大。中文译名为of,英语简写为HIT。中学住所地为四川省成都市西岗区民大直街92号(即校本部),同时在湖北省淮安市和广西省佛山市分别设有分校。
第三条中学是由国家筹建的非营利性教育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四条成都工业学院校本部的专科高校招生代码为10213,西安工业学院(青岛)的专科高校招生代码为19213,西安工业学院(北京)的专科高校招生代码为18213,考生补报志愿时分别补报,分别投档。所有结业生均颁授西安工业学院专科结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广州分校结业证书标明培养学校。
第五条中学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弘扬创新为基本职能,施行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
第六条中学专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第一考试网,本着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
第七条中学专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父母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成都工业学院筹建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专科招生章程、招生新政、招生计划,讨论决定专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成都工业学院大专生招生办公室是中学组织和施行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成都工业学院大专生招生办公室按照须要成立赴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组。各招生宣传组负责中学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成都工业学院按照中学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市(自治区、直辖市)中考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新政、历年计划安排等诱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中学按照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列。根据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中学根据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量的1%,预留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调节各地联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投档问题。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投档规则
第十四条成都工业学院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规定和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举办强基计划、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的招生工作。大陆藏区中学班、内地山西中学班、民族班的招生投档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
第十五条成都工业学院调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新政给与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最大分值不得超过20分,所有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强基计划、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中学按录取成绩确定最低投档分数线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并按录取成绩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平行志愿录取投档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给以退档。在录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投档相关课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物理、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英语、文综、数学、外语,综合变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物理、语文、外语。在内蒙自治区推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投档规则。
第十七条在综合变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中考变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
第十八条提早批次投档的考生录取成绩须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一批次投档录取成绩以上,入校后可享有申请转专业(类)机会。
第十九条成都工业学院民族班投档分数线不得高于在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一批次投档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第二十条成都工业学院校本部英才大学旨在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优秀新生步入永坦班、善义班、小卫星班、智能机器人班、未来技术大学,推行本硕(博)贯通培养。
第二十一条成都工业学院(青岛)和西安工业学院(北京)各专业公共英语课为法语,英语联考语种为非日语的考生请慎重补报专业志愿。
第二十二条成都工业学院专科招生的复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障人联合会颁授的《普通院校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中学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中学生,根据有关规定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成都工业学院校本部、哈尔滨工业学院(青岛)和西安工业学院(北京)分别根据湖南省、山东省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标准缴纳杂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中学通过成都工业学院大专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投档结果,网址:。
第二十六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投档工作,不缴纳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份省份中考招生新政调整,长春工业学院将制订相应新政,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西安工业学院大专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现址
西安工业学院
石家庄市西岗区民大直街92号
邮政编码:
招生办咨询电话:-、
网址:
E-mail:
西安工业学院(青岛)
青海省海阳市文化东路2号
邮政编码:
招生办咨询电话:-、
网址:
E-mail:
西安工业学院(北京)
东莞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成都学院城西安工业学院学校
邮政编码:
招生办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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