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高低的核心准则,在学分体系内广泛运用。当前全球范围内普遍采用的一种平均学分绩点,是运用加权计算方式来实现的五级评分体系。通过融入加权计算原理,接下来将阐述平均学分绩点的基本定义和具体运算方式南京理工大学绩点算法,并且着重说明课程学分转换以及平均学分绩点的求解这两个关键环节。最终经过对比研究学分评估的算法,阐明各项方案的利弊,建议在学分体系里设计更恰当的学分评分标准。关键词为学分体系,学分均值,成绩等级,评估方式中图分类号是G642文献类型为A文章编号为2096-0603(2018)28-0150-01探讨完全学分制度下独立院校学分均值评估方式——以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为研究实例李盾,杨小军(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广东省珠海市)学分体系通过计量获取学分的多少来衡量学生某阶段的学习投入程度,有助于学生自主规划学习进程,但无法体现学生间学习成效的差别成绩等级是学习水平的量化表现,能够显示学生掌握课程内容的程度,有利于激发学生主动提升学习效果平均学分绩点,即绩点,是教育机构评估学生学业成就的一种关键标准,依据学分进行加权计算,将考试分数进行转换处理。这种评价方式,起源于德国高校,后来在美国高校得到显著完善和广泛运用。二十世纪末期,全球教育一体化的发展促使众多国家的高校开始采用绩点评价体系,这种体系将学生成绩的衡量标准从分数转变为绩点,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教育管理者对于教学过程的管理思路。学分绩点依据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进行加权计算,是学分制体系内评估学习成效的核心标准,同时作为评判奖学金评定、荣誉授予、辅修资格、加速毕业、保送研究生、学位获取及工作推荐等事项的主要参考依据,二、学分制下学分绩点的计算方式课程学分绩点,体现单门课程的学习水平,是衡量该课程掌握程度的具体数值。系数数值介于 0 和 5.0 之间,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只有考核总成绩达到 60 分以上(按百分制计)、合格及以上(按五级制计)、通过(按二级制计)的课程,才能授予该课程学分和对应的学分绩点。学生最终成绩会以百分制、五级制或两级制形式记录。分数换算成绩点有明确规则,根据考核类型不同,转换方式有所区别,具体标准如下南京理工大学绩点算法,百分制分数范围在六十分到一百分之间,包含这两个数值,换算公式为将原始分数除以十再减去五,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低于六十分的情况,绩点值设定为零点零,五级制评定标准包括优秀对应四点五,良好对应三点五,中等对应二点五,及格对应一点五,不及格同样为零点零,二级制中通过等级对应二点五,不通过等级对应零点零,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是将每门课程的成绩绩点乘以该课程学分,然后将所有结果加总,最后除以课程总学分数,得出最终的平均学分绩点数值变量 n 通常表示统计周期内按课程编号统计的课程数量,依据所选计算时段的差异,以学期为单位计算的平均学分绩点称作学期绩点,以学年为单位计算的平均学分绩点称作学年绩点,从入学至毕业期间计算的平均学分绩点为总平均学分绩点。 根据所选计算课程种类的不同,可以区分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等。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所涉及课程的数量 n,涵盖主修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各类科目,包括:所有核心课程、实践训练部分,以及通过审核并计入毕业评估的任意选修课程,不论是否已获得相应学分。计算 GPA 的课程成绩分三种情形采用绩点标准:通过正常考试或重修考核的课程,按最高有效成绩对应绩点;通过重考的课程,考核成绩依实际卷面分数记录,绩点统一为 1.0;经批准免修的课程,成绩以“二级制”方式登记,通过者绩点一律定为 2.5。学生选择辅修另外的学位课程,这些课程的成绩会另外统计绩点,以此判断是否符合授予双学位的要求,而自由选择的课程不计入绩点统计。采用学分绩点体系,既能够体现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表现,也能展示学生最终的学习成效,这可以说是学分制度的一种补充和完善。我国学分制改革仍处初级阶段,多数院校正逐步摸索前行,所以无论是学分制度推广还是学分体系下的成绩评定方式,都必须经历一个逐步完善的阶段,不能照搬国外方案,既要在理论层面持续深入钻研,也要依靠实践进行充分验证。参考相关文献,例如夏春明与范圣法撰写的关于国内高校学分制绩点度量模式的比较研究,徐萌萌探讨的基于学分绩点制下学生成绩评估模型的建构,以及郭陵之等人对推行学分制绩点的认识与实践,这些文献均发表于不同期刊留学之路,分别于2014年、2011年和2004年出版,提供了丰富的学术视角。在个人介绍方面,李盾是一位出生于1991年的男性汉族学者,籍贯内蒙古呼伦贝尔,拥有硕士学位,现担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教务处助理研究员,其研究重点聚焦于高等教育教学管理领域。杨小军,性别为男,民族是汉族,籍贯江西南昌,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在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的教务部门工作,他的专业领域涉及高等教育教学管理方面,150 - -万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