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温州肯恩大学是政府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美合作大学。 学校致力于“为不同的学生找到不同的发展方向”,引进和学习美国优质大学的教育资源、理念和模式,紧密结合中国国情和区域经济文化发展需要2024年温州肯恩大学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建设一所以学生为本、创新包容、多元化发展、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教育的国际化大学。 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融合中美国际教育教学方法,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熟悉国际规则和国际事务、具有创新创造和发展能力的国际化人才。 在价值取向上,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原则,实行非营利性教育。 中国和美国都没有从中获利。
第二条 学校名称:温州肯恩大学。
国家标准代号:16405。
浙江省招生代码:0168。
学校性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颁发证书:
1)温州肯恩大学毕业证书;
2)温州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3)美国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24年温州肯恩大学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并填写《温州肯恩大学申请表》的考生。
第二章 教学组织
第六条 学校引进美国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熟悉国际规则和事务、具有创新创造和发展能力的国际化人才。 学校实行美式教育,90%以上课程从美国肯恩大学引进,采用美国原版教材,共享美国肯恩大学教学资源,按照美国大学的方式组织教学。 90%以上的教师选自美国肯恩大学或全球招聘,实行全英文小班教学。 教育质量接受美国中部各州高等教育委员会和中国相关机构的认证评估。
第七条 学生同时在温州肯恩大学和美国肯恩大学注册。 原则上在温州肯恩大学教学四年。 在此期间,学校与美国肯恩大学组织交流学习项目。 学生申请成功后可自费前往温州肯恩大学就读。 可以在约定时间内赴美交流学习。
第八条 为帮助新生更快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学校将于8月开展新生集中英语强化项目,全体新生必须参加。 具体项目时间请参阅学校官网通知。 该项目不收取额外费用。
第九条 为保证教学有序进行,学校将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语言能力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开展有针对性的语言课程。 如果学生入学时考核成绩良好,可以申请免修部分基础语言课程。 如果学生因成绩不佳而未能通过语言课程,可能会导致后续课程无法顺利修读,影响学习期限。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十条 温州肯恩大学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和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温州肯恩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完成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纪检监察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入场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在全国多个省市招收第一批本科生,在浙江省招收普通批次本科生。 具体招生省份和计划可在高考前后在我校官网查询。 最终方案由各省市招生部门确定。 以公告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程序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17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在浙江省范围内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办法,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规定》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全英语教学,招收新生的外语为英语。 要求学生对英语有浓厚的兴趣。 普通文理科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110分以上,江苏省除外。 江苏省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70分以上。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英语学科要求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17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七条 为充分考虑和尊重学生的兴趣和志向,视觉传达设计、建筑学以外其他专业的新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内有机会选择自己的专业。 他们可以选择视觉传达设计和建筑以外的专业。 从建筑学以外的专业中选择。 视觉传达设计、建筑专业学生不得转专业。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备案的相关规定。 进入该项目的考生将按照优先顺序择优录取,并根据考生提交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如果考生提交的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术能力测试结果录取。 当考生成绩不能满足所填专业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整,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将考生成绩由高到低调整至未完全录取的专业。 不服从重大调整的,将予以退出。 浙江省实行新的高考录取政策。 考生填写的专业(类型)选择必须符合专业(类型)的学科要求。
第十九条 江苏考生:选修科目之一为历史的考生为文科考生,选修科目之一为物理的考生为理科考生。 选修科目的成绩要求为BC,无论具体科目如何; 所需考试科目要求达到4C以上,技术科目要求合格以上。 江苏地区考生报名后按照“先分数,后成绩”的方式进行排序。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积分优惠政策。
第二十一条 招收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往届学生和应届生的录取将受到同等对待。
第二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逾期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核。 复试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给予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学费和奖学金
第二十四条 学费:普通文理专业45000元/人每学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48000元/人每学年。 重修课程或参加暑期选修课程的学生可能会产生额外费用。 。 教材费、住宿费及其他学杂费另行收取。
第二十五条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我校向2017级新生提供新生奖学金。具体金额及标准请参见《温州肯恩大学2017年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此外,为鼓励在校学生积极参与学习、科研和社会活动,学校还设立了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具体评审标准及奖学金金额请参阅学校官网奖学金政策详情。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办公室联系人:薛老师、顾老师、吴老师
电话:- 传真:0577-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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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平台:温肯招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