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我校本科及专科招生流程的顺畅进行,并切实保障学校和考生的正当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出台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石河子大学,其位于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具体地址如下,同时该学校的邮政编码为空缺。此外,该学校的国家标准代码是10759。
石河子大学坐落于荣获联合国颁发的迪拜人居环境改善最佳范例奖的新疆石河子市,该学府是一所综合性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涵盖了经济、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等多个学科领域,实现各学科之间的协调发展,并面向全国范围内进行招生。该学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学府,也是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的重点院校,以及国家西部重点建设高校之一。目前,该学校由教育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同建设和管理。
石河子大学享有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的授予资格。学生完成既定学分要求,毕业时将获得石河子大学的毕业证书;同时,若满足学位授予的标准,还将获得石河子大学的学位证书。
石河子大学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所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对学生的德、智、体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估,并据此选拔出最优秀的学生进行录取。
第六条 石河子大学的招生工作须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严格监督,同时,考生、家长、媒体及社会各界均有权进行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石河子大学设立了招生委员会,该委员会承担着制定招生规定、招生方针、决定招生名额以及调整各学科招生计划的职责,并就招生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与决策。在每年的招生季节,招生委员会的核心成员会组建招生领导小组,针对重大问题,该小组会进行集体讨论,并共同决定解决方案。
石河子大学招生办公室位于招生就业处,该机构系招生工作的固定组成部分。在党委的领导之下,并在校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它主要负责组织和管理普通本科及专科的招生事务。
石河子大学特设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该小组办公室位于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学校在遵循优化生源结构、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下,结合自身人才培养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数量、质量、重点支持政策以及历年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制定出分省招生计划。该计划最终以教育部审批通过,并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的内容为准。
石河子大学依照教育部所设定的录取制度,该制度要求学校承担主要责任,而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录取工作则由各省份(包括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招生主管机构负责统一协调和实施。
石河子大学会依据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生源状况来设定提档比例,并且这个比例通常会被限定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下。
我校原则上同意采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制定的各项政策性加分规定,并将依据这些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来决定录取结果及专业分配。
学校依据考生的投档分数及专业选择顺序进行专业选拔,并设定了不同专业志愿间的分数差额,具体规定为:第一和第二个专业志愿间的差额是3分,第二和第三个专业志愿间的差额是1分,而其他专业志愿间的差额则为0分。对于那些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条件的考生,若他们同意进行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分数由高至低进行调配,直至招生计划中的空缺被填补完毕。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江苏省的考生在学业水平测试中需取得AB级以上的成绩。我校在录取过程中,将首先依据考生的分数高低进行排序,其次根据等级进行专业分配。
若考生志愿级差后的等效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录取来自偏远贫困地区的考生。在理工类考生中,录取顺序将依据实考总分、数学和英语的单科成绩进行排序;而在文史类考生中,则根据实考总分、语文和英语的单科成绩进行排序2024年石河子大学招生就业处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并从中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十七条 对于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运动训练专业不在此列),在录取过程中,将优先考虑那些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并根据他们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以实现优中选优。
第十八条规定,运动训练专业需遵循国家体育总局及教育部所制定的相关条款,并实施独立招生。招生过程中,将依据考生当年的考试成绩,包括文化课和体育专项的分数,综合评估后选拔优秀人才进行录取。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必须参与由石河子大学举办的体育专项测试,只有通过了这项测试,才有资格进行报考。
第二十条,建筑学专业对学生的美术功底有特定要求。学生入学后,学校会安排一系列相关测试。若测试结果未能达到专业学习的基本标准,学校将依据学生的高考成绩,将其调整至与之录取分数线相匹配的其他专业就读。
第二十一条 国防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二条报考石河子大学的考生,其身体健康状况需遵循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作为评判标准。考生必须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如有隐瞒病情或病史,将依照《石河子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中关于退学和休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当新生踏入校园之后,我校将统一开展新生复查流程。对于复查结果不达标的新生,我们将依据招生相关条例进行相应处理,直至其入学资格被取消。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我校学费标准为:
本科阶段,艺术类专业的学费为每年6000元,医学类专业为4000元,外语类专业为3800元;理工类农科专业学费为3000元,而理工类其他专业则为3500元;体育类专业学费为3300元,其中运动训练专业为4500元;财经类专业学费为3200元,文科类专业学费为3100元。
高职:2900元/年3900元/年。
此外2024年石河子大学招生就业处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住宿费用为每年800元,针对6人宿舍,若国家对本年度的收费标准作出调整,我校将依据新的规定来收取费用。
学校构建了一套综合资助体系,该体系以绿色通道为引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核心,以国家奖助学金为主要途径,辅以校内奖学金、特困学生补助、勤工俭学以及社会资助,旨在全面保障贫困学生求学的需求。
第二十五条,我校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号码为——,石河子大学的官方网站地址为——,本专科招生信息查询的网址是——,电子邮箱地址为——。
附 则
第二十六条由于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所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存在差异,我校在执行招生政策时,将严格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开发布的招生章程。若媒体平台对我校招生章程进行摘录发布,若对内容产生误解,应以我校正式发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若我校过往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或规定与现行本章程存在不一致之处,则应遵循本章程的规定,同时立即停止执行原有的政策与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石河子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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