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沈阳城市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留学资讯2025-05-20 14:06:01佚名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建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面积达95.7万平方米,换算成亩约为1434.4亩;学生人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为15.4平方米;学生人均宿舍面积为9.0平方米;师生比例为17.7比1;专任教师总数为1020人,其中拥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95.7%;担任高级职务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62.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高达31469.1万元,学生人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为14288.6元;图书馆藏书量达177.9万册,学生人均图书拥有量为80.8册。

2025级新生的宿舍配置为每间4至6人。宿舍的分配工作由学校统一负责,集中进行。

二、招生计划安排

0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使用办法

学校依据自身的办学条件和相关实际情况,全面考量了国家的战略发展方向、行业的发展趋势、区域协调发展的需求以及重点支持的政策,同时结合了近几年各省的高考报名人数、生源的整体质量以及就业状况等多个因素,经过招生委员会的深入研究和讨论,最终确定了各个专业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各省份的招生计划。特别指出,学校在2025年的招生计划中2023年沈阳城市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将不再设置预留名额。

02.语种限制

①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专业,其教学要求由中外双方共同制定,其中外方课程均以英语授课,因此非英语语种考生在报考时需格外谨慎考虑。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工程管理(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以及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等专业,其教学要求规定入校后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教学,因此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需格外谨慎。

④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俄语。

03.男女比例要求

我校各专业在招生录取时无男女比例要求。

04.选考科目要求

该学校在参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包括市)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规定,与2021年教育部在选考科目填报系统中设定的要求相吻合。这些要求(各省相关内容已于2022年对外公布)已明确。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完成本科学业,依照教育培养方案完成规定课程,成绩达标,满足毕业条件者,将授予沈阳建筑大学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若符合沈阳建筑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还将获得沈阳建筑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0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依据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住宿费用,且需按年度进行缴纳。住宿费用则根据宿舍的容纳人数及设施条件,分为每人每年900元、1100元、1200元三个不同档次进行计收。各个专业的具体学费数额已在章程第三部分的专业设置说明中详细列出。

0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若因特殊原因选择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学校将依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操作为依据学生实际参加学习的时长,逐月退还其未消费的学费及住宿费用。

0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我校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减免学费以及补助等多种手段,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得到充分保障。

首先,依照规定对国家和辽宁省政府的奖学金进行评定与发放,金额分别为每年一万元和六千元;其次,学校额外设置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多种企业奖学金;再者,家庭经济条件不佳的学生,通过勤奋学习,有机会获得这些奖学金,用以支付他们在校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学费。

二是依照规定进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与发放——一等助学金每年4800元,二等助学金每年3150元——并且,学校还设置了多样化的勤工助学岗位。

三是积极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手续;

第四,实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学费减免措施,经济条件不佳的学生可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五是对那些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的学生,他们可以额外获得定餐资助金、爱心超市赠送的大礼包、雷锋班历任班长设立的资助基金,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助的助学和扶贫基金等多种形式的资助。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沈阳建筑大学与新西兰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携手共建的坎特伯雷理工国际工程学院,作为沈阳建筑大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获得了中国教育部的正式批准。该学院提供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造价三个专业的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学制为期四年。采用“4+0”或“3+1”的教育模式,学生可以选择在国内完成中新双方的所有课程;或者在国内完成三年的学习,之后在第四年,若满足签证及学术条件,且英语水平达到新方合作学校的要求,可以自主申请前往新方合作学校深造一年。

完成沈阳建筑大学规定的学分要求,成绩达标,满足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沈阳建筑大学所颁发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符合新西兰合作院校毕业及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将获得新西兰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的学位证书。

该校在此次招生中,对于上述专业,录取标准依照同批次的规定执行,具体招生名额则需参照当地教育行政机构公布的官方数据。

七、录取办法

01.投档比例

我校在志愿投档的各个批次中,坚持将投档比例控制在120%以下的原则。

依据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对于高考分数达到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各省的生源数量和招生计划会被考虑,投档比例一般应保持在105%以下(辽宁省的投档比例固定为100%)。

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依据教育部、前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操作。

色弱(又称轻度色弱)者不得报考的专业包括:风景园林专业、环境工程专业以及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色觉异常Ⅱ度,亦称色盲,此类情况下的考生不得报考的专业不仅包括轻度色觉异常者所禁止的专业,还涵盖了环境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以及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等领域。

无法精确辨认红色、黄色、绿色、蓝色和紫色中任意一种颜色的电线、按钮、指示灯或几何图案的人,不得报考的专业有:除了已列出的轻度色觉异常和色觉异常Ⅱ度相关领域外,还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4)其他专业没有体检限制要求。

03.院校志愿及录取

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处理的普通类别省份及批次,我校严格依照既定的批次配置、投档程序以及相应的比例规定来执行录取工作。针对尚未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及批次,我校遵循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具体操作为: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则将在控制线以上,依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拔;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健康状况达标的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不再查阅其他志愿的考生档案。

高考改革实施省份的选考科目需依据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官网发布的公告来确定。辽宁省于2025年将采用“3+1+2”的新高考模式,我校将根据物理学科类别和历史学科类别分别制定招生计划,并按照这些计划进行投档和录取。

0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校严格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性加分(降分)的具体规定。对于特殊类型招生专业,若未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2023年沈阳城市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则不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相应的分值。

0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

对于尚未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机制的省份及批次,我校将优先考虑院校志愿进行录取。而在那些已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考生专业的分配将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且不设定专业级差。对于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我们将以投档成绩为依据,依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进行专业分配。考生在专业分配环节,若其投档分数未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录取分数线,若考生同意专业调剂,学校将依据其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直至将考生分配至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完成招生;而对于那些拒绝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将进行退档处理。

对于报考相同专业且投档成绩一致的考生,若所在省份有具体规定,则需遵循该省份的招生录取文件;若省份没有具体规定,则将优先考虑高考相关科目的高分者,录取顺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而对于英语专业,则优先考虑英语、语文、数学。

(2)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定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以及风景园林等相关专业时,需要拥有一定的美术功底。

②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将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安排专业。

(3)特殊省份的录取原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设的“针对塔城地区招生”的招生方案,其报考资格限定为塔城地区的考生;而标注为“针对八师石河子市招生”的招生方案,其报考资格则专属于八师石河子市的考生。

0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说明

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工作严格遵循相关省份的批次划分、投档方法和比例规定。对于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历史作为选考科目。

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在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过程中,统一依据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级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结果(以下简称省级统考成绩)来评定专业考试成绩。对于在我校设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只要考生通过了该省规定的艺术类统考合格标准,就有资格申请报考。

学校在艺术类批次招生中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严格依照各省份的投档及录取规定进行操作,依照分数高低为首要标准,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和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来分配专业。

对于报考相同专业且投档分数一致的考生,若所在省份有具体规定,则须遵循该省份的招生录取文件;若所在省份无具体规定,则录取顺序如下:

①省级统考成绩较高者;

②高考成绩较高者;

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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