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于2024年2月1日中午12点至3月10日中午12点,通过“体育单招系统”进行账户注册,并核实其运动员技术等级的相关信息。在注册环节中,若考生发现自己的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存在差错,应立即与证书颁发机构取得联系,对信息进行修正。务必在注册报名的最终截止日期之前,完成整个报名流程。
(二)报名
已注册的考生需在2024年3月1日中午12点至10日中午12点期间,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同时提交志愿并支付考试费用。若考生拒绝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将自动丧失考试资格。一旦考生完成缴费,即视为报名手续完成。缴费完成后,考生将无法更改报名信息。
考生需依据招生院校发布的招生通告,明智地挑选不超过两所的招生单位进行报考,同时也要明确志愿的排列顺序。
五、考试
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工作采用了一种结合文化考试与体育专项考试的综合方式。
(一)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选定标准化的考试场所。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政治和英语四个科目,每个科目的最高得分均为150分,整体满分为600分,考生需用国家规定的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
考生需要在2024年3月23日中午12点之后,通过“体育单招系统”进行登录操作,以便打印出文化课考试所需的准考证。
(二)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在各个项目上,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和区域统一考试两种模式,满分为100分。这项考试由体育总局委托相关院校负责执行,评分过程严格遵守体育总局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年版)》的规定。
2024年3月20日至5月12日期间将进行夏季项目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告知,详细信息请参考“体育单招系统”。
3.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中,考生需接受兴奋剂检测。若发现考生违规使用兴奋剂,将视同作弊行为,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将被取消,同时,相关信息将上报至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考试机构,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5月18日12点之后,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查看文化课和体育专项的成绩。对于对成绩持有疑问的考生,他们可以在5月18日12点至5月19日12点这段时间内,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提交成绩复核的申请。需要注意的是,成绩复核仅针对是否存在加分错误、登记错误等情况进行,并不会重新审阅试卷,也不会对考生的考试情况进行重新评价和打分。
六、录取
文化成绩的录取基准分数线须达到180分以上,而体育专项成绩的录取基准分数线则不得低于40分。
对于持有初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我校将对其文化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进行下调2023年辽宁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降幅为30分;而对于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则可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进行录取。
我校将对符合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依照其志愿的优先级,针对不同项目,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将文化成绩除以六后乘以30%,再将体育专项成绩乘以70%,两者相加。在计算综合成绩时,需保留两位小数,并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不同项目间的录取分数线不进行相互比较。
若某专项的第一志愿合格生源未能达到既定人数,则将剩余名额分配给其他第一志愿的专项,这些专项包括排球(非自由人)、篮球、田径、足球(非守门员)、羽毛球、网球、乒乓球、艺术体操和体操,每个专项各分配一人。若此分配后仍有空缺,则继续按照此规则循环分配;若第一志愿的考生人数不足,则接受第二志愿的考生,第二志愿的录取规则与第一志愿相同;遇到其他特殊情况,则由我校依照上级文件的规定作出决定。
考生一旦成功报考并录取于运动训练、武术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便无需再参与普通高考的选拔或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过程。
七、其他说明
考生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是考试中违反规定,一旦查证属实,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剥夺其参加考试的资格或录取资格;对于已经入学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若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生报到后2023年辽宁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2023-2024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学校将对他们的资格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有人不符合入学标准或存在欺诈行为,将依据规定剥夺其入学资格,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若涉及违法行为,还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三)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专业学习。
本科阶段学业完成,且成绩达标的学生,将获得辽宁师范大学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同时,若符合辽宁师范大学的学位授予条件,还将获得辽宁师范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体育总局最新规定执行。
八、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承担对运动训练专项招生过程的监督与审核任务,同时负责接收并处理相关举报或投诉事宜。
电话: - 邮箱: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寒假期间)
电子邮箱:
传 真:0411-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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