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 MBA智库百科()
公务员(Civil )
什么是公务员
政府工作人员是当代社会承担公众托付、处理公共事务的人员。不论公务员的范畴怎样划定,都具备一个相同点,即依照法规执行公务、受到人员编制的约束、依靠国家财政提供其薪酬和社会保障。
国家公务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内部负责实施国家行政管理、从事国家公共事务的工作人员。这类人员被划分为政务与业务两个类别。政务类公务员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采用任期制的工作方式,同时需要接受公众的监督。公务员队伍依照国家公务员法展开管理,采用终身任职制度,公务员需履行宪法、组织法以及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条例所规定的任务。
公务员的由来
“公务员”这个称谓,源自于外文“civil 或者civil ”的译法。英文原本的含义是指“文职服务员”或“文职仆人”,其中有人将其直译为“女王的仆人”,也有人将其意译为“文官”或“文官制度”,还有人将其译为“公务员”或“公务员制度”,或许“文职公务员”这种译法更贴近英文的初衷。美国称之为“政府工作人员”;日本在二战前称作“文职人员”,战后更名为“公务员”;法国直接叫做“公务员”;联邦德国则称为“联邦政府雇员”或“联邦官员”。现今全球,众多发达国家及部分发展中国家纷纷效仿英美等国,构建自身的公务员体系,将政府内执行公务的人员称作“公务员”。
公务员的界定存在差异,涵盖领域并非单一,总体上可分为三类,世界各国现代公务员制度对公务员的归类大致分为三类,其中一类是涵盖范围较广的公务员,以法国为典型代表。
第一种是小范围的公务员,以英国为代表;
政府工作人员仅限于中央机构里非选举上岗且非政治指定的行政人员,不包括通过选举或政治任命担任的内阁官员以及各部政务副职、政治秘书等政务类人员。这一界定标准与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适用范围相符,英国和众多英联邦成员国大体遵循这种模式。英国方面,政府雇员是指那些不随内阁更迭而变动,经由公开选拔考试选拔,无重大过失且能持续任职的文职人员。
第二种是中等范围的公务员,以美国为代表;
国家工作人员涵盖政务官员和事务官员,统称为公务员,不过国家公务员法规仅适用于事务官员。美国大致属于这种情况。美国将公务员称作“政府雇员”,“政府雇员”是一个涵盖性很强的称谓,它包含除军人以外的所有政府工作人员。
第三种是大范围的公务员,以法国为代表。
政府系统内的文职人员、立法机构非议员职员、司法系统的审判与检察人员、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等都被归类为公务人员,他们依据行政级别分为国家级与地方级,同时根据工作性质区分为特殊岗位与常规岗位。普通公务员指的是政府部门里不由选举产生也不由外部委派的人员,是国家行政体系中的执行人员,也就是非选举和非政治背景的政府雇员,那些符合国家公务员法规的都属于普通公务员范畴,像日本和法国基本上就是这种类型。在法国中央机构及其附属单位,或地方行政单位、公共机构中,经任命担当固定职务的人员,即为公务员。
我国基本属于第二种概念的划分。
我国公务员待遇内容一般包括:
公务员采用国家规定的职位与等级相配套的薪酬体系,薪酬体系遵循按劳取酬的准则,反映岗位职责、个人才干、工作成效、经历等要素,维持不同职位、等级间的适当薪酬差异。
(2)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依照国家相关规范,可以获得地区性补贴,以及艰苦边远地区的补助贝语网校,还有岗位相关的额外补偿。
(4)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若在周期性评估中获得杰出或称职评定,则依国家相关法规获得岁末的奖励。
公务员的薪酬标准需跟从国家经济前进的步伐,也要配合社会前进的节奏。
国家设有薪资查询机制,周期性对比公职人员与市场同类岗位的薪酬状况,以此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的参考基准。
公务员依据国家政策获得相应保障。国家依据社会进步状况,持续优化公务员的福利水平。
公务员遵循国家设定的工时规范,依据国家要求获得休息时间。公务员在法定的办公日之外进行额外工作的,应该提供对等的调休。
国家设立公务员保障机制,确保他们在退休、生病、遭遇职业伤害、生育孩子、失去工作等情形下得到支持与补偿。
(11)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
这项规定属于法律条款,具体来说,各省的行政人员薪酬存在显著差异,这基本上由各地区的经济实力决定。
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
我国公务员采用岗位薪酬体系,就是职位等级薪酬体系。这个体系是在借鉴我国40多年来的职位等级薪酬体系与以职位薪酬为主的综合薪酬体系的得失,并借鉴了其他国家的公务员薪酬制度优点后制定的,其构成包含岗位薪酬、等级薪酬、基本薪酬和工龄薪酬四个部分。其中岗位薪酬和等级薪酬是岗位薪酬体系的主要构成。职务薪酬根据公务员的职位高低、职责大小和工作复杂程度来设定薪资水平,是提升薪资体系里体现劳动价值的重要部分。在职位薪酬的等级中,每个职位等级包含若干个薪资级别,工作人员根据所担任的职位来获取相应的职位薪酬,并且会随着职位变动和任职时间的增长而调整。职级薪酬则是依据公务员的业务能力和从业经历来制定薪资标准。公务员的职级体系包含十五个层级,每个层级对应一个薪酬额度,基础薪酬依据维持公务员基本生活开销而设定,所有职位的公务员均采用统一的基础薪酬,此举旨在确保公务员的基本生活不受物价波动影响,工龄薪酬则根据公务员任职时间的长短来决定,主要彰显公务员的长期付出与积累。除此之外,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还包括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
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原则
(一)正常增资原则
正常增资指的是国家周期性提高公务员薪酬水平,具体表现为政府每年度财政规划里,依照法规承诺拨付专项款项以实现公务员工资的调升。政府工作人员主要进行智力活动,他们付出的工作量和劳动成效难以准确衡量,伴随国家经济进步和劳动效率提升,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也需相应增长;此外,随着工作人员工龄的增长,他们的收入水平也应逐步提升,需要按时全面地修订工作人员的薪资标准,同时要借助对工作人员的评估,周期性地给予他们加薪的机会。依照标准扩资方式,首先有助于公务员的收入随着整体经济进步而逐步增长,其次有助于职位相同但服务时间或工作经历有别的职员,在薪酬待遇上产生差异,以此促进他们更积极履行职责。
(二)平衡比较原则
政府单位与商业组织的工作内容不一样,劳动模式不一样,应当采用不一样的薪酬方案,不过薪酬标准需要相互对比参照。国家在制定公务人员的薪酬标准时,应该以公司员工的薪酬标准作为参照,持续调整公务人员的薪酬标准,让公务人员的薪酬标准与国有企业的员工薪酬标准基本保持一致。这一原则旨在确保薪酬分配的公正性,在各机构、各领域间落实到位,同时也能招揽杰出人才加入行政系统。
(三)物价补偿原则
国家依据物价指数的波动,周期性修正公务员的薪酬,确保其增长幅度不低于或等于物价的上升幅度,以此维持公务员的薪资实际价值不受物价上涨的影响。坚持这一做法,主要由于物价上涨时,作为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公司能够依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劳资双方协商的成果调整员工的薪酬,而公务员的薪酬需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变更,各行政机关不能依据物价上涨的状况自主地进行调整。在这种情况下,要确保公务员的实际收入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就必须实施物价补偿制度。
(四)法律保障原则
公务员如果担任职务并达到相应级别,就应当履行对应的职责和任务,并且可以获取劳动报酬。领取劳动报酬这项权利,同公务员享有的其他权益一样,源自于公务员的身份,并由国家法律提供保护。除非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国家机关不能以任何方式调整公务员的薪酬,也不得更改他们的保险和福利条件。也就是说,公务员的薪资与保险福利的调整,须在特定情形下依照规范执行;具体而言,薪资与福利的上涨公务员考试论坛网,应于公务员获得职位晋升、级别提升、周期性薪资层级上调、薪资标准变更或保险福利改善等时刻实施;薪资与福利的削减,则应针对公务员遭遇降级处理、职位降低等状况,并遵循相关制度执行。随意调整薪资与保障收益,旨在凸显薪酬规范及福利规范的庄重性,强化薪资管理准则,确保国家政令一致;不得任意削减公务人员的薪酬与保障收益,意在保障其依法获取劳动报酬、享有法定保障权益不受侵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如果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擅自减少公务员的薪酬和保障利益,公务员就有权利进行申诉,并且可以要求承担法律责任。
公务员的任职
担任公职人员职位的过程,是有权决定人事的部门依照相关法规和资格要求,通过正规手续,让公务员承担某个岗位的工作。这既涵盖经过选拔考试加入队伍的新人,也涉及已经在职的公务员在单位内部或不同单位之间的职位提升、职务下降以及同级调动等情况。
我国公务员任职原则
(一)合法原则
国家公务人员负责实施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他们担当着公务员的角色。为此,公务员的任用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规范所设定的流程执行,仔细完成各项程序公务员考试论坛网,以此来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因事择人原则
政府部门按照岗位标准挑选工作人员。它们以空缺为参考,结合具体工作性质、繁简程度、责任轻重,选拔具备相应资历、技能和素养的人来承担相应职位,以此确保人员任用的合理性与准确性。
(三)量才适用原则
普通行政人员的工作性质在各部门都差不多,工作领域虽然宽,任务虽然多,但完成工作需要的知识、经历和技巧都差不多,所以在任职资格上可以适当放宽条件。普通工作人员,因为他们的岗位职责已经十分清晰,对政府官员的知识储备、从业阅历以及办事技巧都有明确的标准,所以在选拔这些人员担任职务时,必须考察他们自身的技能是否与待填补岗位的专业需求相匹配,务必实现人与职位的完美匹配。特殊领域的专业人士和技能人才,由于他们从事的工作非常专门化,并且这些人的来源通常有固定的渠道,所以在他们的工作范围上应该加以严格的控制。
(四)注重整体效能原则
选拔公务员时,一个单位的成员构成十分关键,务必确保专业构成、年龄分布、才智配置、性情搭配、性格互补、性别比例等各方面均衡协调,如此方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团队的整体作用。
我国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
2.从其他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调入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的;
3.转换职位任职的;
4.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5.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我国公务员任职程序
在我国,任用公务员时,一般遵循下列程序:
(一)提名
经由行政负责人举荐,由党组织选拔,通过民众公开推选,允许个人主动报名,从而拟定候补者的详细清单。要真正落实量才适用,选拔贤能的方针,必须做好任职的推荐工作,人事管理部门和各层领导要留意在日常工作中全方位了解每位公务员,清楚他们的工作成效、能力水平以及个人品质,并且掌握各级公务员的后续人选、储备情况,做到有步骤地加强培养。
(二)考察
人力资源部需对候选人拟任岗位的资格条件、能力水平及工作表现进行细致评估,必要时可安排测试或考核。针对拟任管理岗位的,须广泛征询员工看法,必要时可实施民主评议或公众意见调查。
(三)呈送
人事部门经过对拟任职公务员的全面了解,汇总形成客观公正且内容详尽的评估资料,同时填写《国家公务员职务任用审批表》,一并提交给相关管理机构。
(四)审批
任命部门依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和提交的文件,经过集体商议,决定是否任职。按照规定,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和登记的,还得将相关材料递交给上级主管部门,以获得批准或完成登记。
(五)任命
任命机构下达任职指令,授予管理岗位的,须授予任职凭证,并告知被任用者到岗。
(六)公务员的任用流程结束后,需要将相关文件收拾好,然后存入档案库。
为保障公务人员有效执行公务,认真完成分内事务,避免企业事业单位借助国家行政权力开展各类盈利行为,防止公务人员凭借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以维护公务人员的清正廉洁,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对公务人员的任用,设定了若干必备的约束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公务员通常只担任一个职务,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兼职,必须全面评估拟兼职人员的本职工作与兼职工作的任务量,同时考察其自身的工作能力,经过审核确认其能够胜任后,依照法律规定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才能在国家机关内兼任一个具体职务,但国家公务员不可以到企业或盈利性机构任职。
为了确保公务员队伍的年龄分布合理,国家计划设定不同职位的最高工作年限,针对担任领导岗位的公务员,当其达到这一年限时,相关管理机构需解除其领导职务,并安排其担任非领导角色,或者调往其他政府部门及企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由主管部门举办,目的是选拔主任科员以下及同等职级的非领导岗位人员,考试在既定编制内,依据招录方案,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竞争相应空缺职位。只要符合报名条件,任何人都有资格参加。主要包含两种考试类型:中央国家机关招录考试和地方公务员招录考试。
国家与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区别
一、从概念来说
中央公务员考试,是用于选拔中央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包括中央国家机关派驻机构,以及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一种考试形式。
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会举办考试,目的是选拔工作人员,这些考试具有区域性,是为招录公务员而进行的。
各个考核项目各自分开举办,彼此没有层级关联,应试者依据自己意图报考的行政部门来确定参与的具体考核,同样能够一次性报名多个,它们彼此之间互不干扰。
二、从考试性质来说
中央国家机关录用测试是一种选拔性考核,应试者需选定具体岗位参与,一旦成功录用即成为该岗位的公务人员。
地方性考核包含两种类型,分别是资格认证考核和职位选拔考核,比如北京市的公职人员选拔属于资格认证考核,通过考核的人会被授予公职人员资格证明,持证人可以在北京市、区、县等政府机构中申请工作机会,多数地区公务员选拔主要使用职位选拔考核模式,报名者需选择具体职位参与考核,成功通过后直接成为该机构的公务员
三、从招考对象来说
中央的公务员选拔面向全国范围开展,地方的公务员选拔则主要针对本地居民,也包括在当地就读的学生,以及省内生源的学生。
各省市的应届生报考资格有别,具体标准不一,例如北京公务员考试中,外地生源需满足"北京高校有留京资格的本科以上非京籍毕业生";上海方面,要求考生来自"上海本地大学、中央部委及直属高校(含转隶地方的高校),或入选211工程的地方大学,且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等生";广东的门槛相对宽松,允许"普通高中等院校2003届毕业生报考,但非广东户籍者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定向生则须回定向地应考"。
四、从考试科目来说
中央的公务员选拔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涵盖公共知识测试以及职业能力评估。公共知识测试主要涉及《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个科目。部分岗位,比如公安系统的职位,还需进行专业能力考核。
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分笔试和面试。各个地区的笔试内容并不相同,北京市的考试范围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以及《公共基础知识》;上海市和广东省的考试内容涵盖《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与《申论》;浙江省的考试科目则由《综合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构成,有意报考地方公务员的考生需要关注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招考通知,从而实施有目的的备考计划。
五、从考试时间来说
自2002年开始,中央及国家机关公务员的选拔录用事宜有了明确的时间安排,报名阶段确定于每年十月的中间时段,而考试环节则安排在每年十一月的第四个周六举行。
不同地区的公务员选拔时间各不相同,并且每年的招录日程常会调整,部分省份一年内会举行春季和秋季两次选拔。另外,国家机关还会举办选拔干部下派基层的考核,个别单位也会自行组织招聘。除了省级的选拔,各市县也会有一些分散的招考活动。
公务员考试的优缺点
它的长处在于:能够全面地挑选杰出人士,避免工作安排中出现偏袒行为。
它的不足之处在于:标准化考核的样式存在一定局限,难以全面且充分地展现应考者的实际业务水平。
公务员考试的一般程序
(1) 发布招考公告(简章)
公告(简章)内容包括:
a、招考范围、招考对象和条件
b、录用单位、职位与计划(名额)
c、考试录用的方法和程序
d、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应审查的证件
e、笔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
f、面试办法
g、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办法
h、录用的程序和方法
i、其他须向考生说明的事宜。
(2)报名
中央、国家机关 地方各省、市、自治区国家公务员
今后公务员考试报名将全部通过网络进行,不再安排线下报名环节。考生需登录人事部门官方网站完成报名,但每次报名仅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具体职位,不可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件分别报名。
(3) 考试
该考核由纸笔测试和口试两部分组成,纸笔测试通常采用统一命题试卷、统一举行考试,并且实施统一评分工作。通过纸笔测试的人员,将按照测试分数从高到低的次序,参照招录岗位数量与候选人比例1比3,由主管部门最终确定口试人选,口试举行时间各有不同,具体安排将另行告知,同时会在指定网络平台进行公布。
(4) 体检和考核
通过笔试和面试的应聘者,笔试分数和面试分数各占最终评分的一半,根据最终评分从高到低排列,按照计划招录的岗位人数,等额选择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分数高低顺序依次补充人选。
(5) 录用
依照应试者综合分数排名先后,并参考体检表现与考核情况,筛选出优秀者作为拟录取对象,提交给人事部门审核批准。
(6) 试用期
新加入的公职人员,有一个年的见习阶段,如果见习结束的时候达到了要求,就能够获得正式的职位,如果达不到要求,就会失去被录用的资格。
公务员考试录用原则
它依照公开透明、民主选举、机会均等、良性竞争、优中选优的准则,具备较强的科学价值与实际应用性。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