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资格考试的取得方式

卫生资格2021-04-22 23:26:00网络

(一)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二)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即取得初级资格。
(三)从2010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级资格将增加输血技术初级(师)和输血技术中级两个专业类别。2011年卫生资格考试新增“神经电生理技术”的两个级别考试;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卫生资格考试的取得方式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有哪些?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自2008年度起,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到08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9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证书考取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在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证书管理
  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链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_百度百科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YM2RvVdYuwsgURiV21pQitpwObMf79xu8dh-cnNM-rO52RPiKDWSUF_dpEcy7INwtKiylJUcbEv9Oo0CQqlTUa#10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