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月22日电(时代新闻记者 童淼)今天,记者从湖南省工商局网站获悉,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公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公示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通知》,即日起,我省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为国家工商总局2014-2015年度、湖南省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申请国家工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需满足七个条件
湖南省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公示的企业,须成立七年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一)为2014年度、2015年度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二)企业及其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三)有健全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四)合同行为规范;(五)合同履行情况良好;(六)经营效益水平高;(七)社会声誉良好。
申报具体时间安排(分两类):
对2012-2013年度已获总局公告、2014-2015年继续申报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企业在软件系统填报完毕后,如省工商局在企业申请资格审查、申请材料查询等工作中未发现任何问题,将不再对其报送的信息进行考核,可于4月30日前直接在软件系统中报送总局。
对于新申请工商总局公示的企业,应按程序完成软件系统填报湖南工商红盾信息网,省级工商局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询价后,依据工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评价结果,在软件系统中向工商总局报送材料。
3月31日前,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企业登录工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系统英语作文,在线填报《工商总局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
4月10日前,市、州工商局依据国家工商总局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系统软件、相关部门书面询问结果、现场抽查等对申请企业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企业、相关信用信息及填写的纸质材料报送省工商局。
4月30日前,省工商局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建议。
5月至6月,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申报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须于2月29日前完成网上登记
2015年度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地市工商局推荐、省工商局公示的方式进行。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工作由湖南省工商局采用国家工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进行。
2015年度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为自成立之日起至申报之日已满两年的企业,并符合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六项基本条件。即企业及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合同履行情况良好、经营效益高、社会信誉良好。对已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市、州,向省工商局推荐的企业应为各市、州已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申报具体时间安排:
3月31日前,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企业网上填报申请表。
4月10日前,各市州工商局将初审通过的企业及相关信用信息、纸质材料报送省工商局。
4月30日前,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企业申请资格审查和申请材料函询手续。
5月至6月湖南工商红盾信息网,省工商局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统一发放公示凭证,并在《湖南日报》、湖南红盾信息网、湖南信用网向社会公布。
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应于2016年2月29日前咨询当地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重型申报企业网上登记,方可进行下一步填报、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