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你知道详

留学资讯2025-09-09 11:07:12佚名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的批准,现将《阜新市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参照实际工作情况,切实执行。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彻底执行省、市两级政府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管理的指示和安排,进一步发展2011年本市食品安全管理所取得的成果,有效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效能和整体工作标准,维护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辽宁省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计划的文件》(辽政办发〔2012〕23号)的指示,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计划。

一、工作目标

阜新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_阜新市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_安全生产大检查报告

着力打造周密可靠的食品安全管理架构,认真落实所有食品安全法规条例,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及监测检测效能,坚决惩处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乱纪活动,坚决控制损害民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持续优化食品安全应对机制,有效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损害和波及,全面达成省里、省政府以及市里、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集中精力做好第十二届运动会阜新赛区的食品安全维护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领导与协调体系

各地区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切实担当起相应责任,将食品安全管理融入政府工作重点以及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蓝图之中。务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与问责机制,并施行举报有奖办法,加强各阶段、各地方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拟定并实施年度监管方案,对食品安全成效进行评估,并据此实施奖优罚劣。

各地区需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督效能与整体统筹水平,指定专门工作部门。要建立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渠道,完善食品安全事件紧急处置流程等配套机制。全面实施《阜新市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阜食安委字〔2011〕17号),着力构建完善的基层管理网络,运用典型引路的办法,确保到2012年岁末全市两县五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村民组(居民小区)均实现达标要求。

各县区及相关单位需遵循《阜新市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办法》的指引,全面落实全市食品安全检查任务。2012年,全市所有村庄和社区至少要配备一名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检查员。条件允许的地方,应将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检查员配备范围延伸至村民组和居民小区。必须依照《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中的条款,迅速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机制。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诚信建设,强化自律意识

阜新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_安全生产大检查报告_阜新市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严格管控行业进入标准,强化公司运营准则。依据产业政策及《食品安全法》确立的必要经营资质,严格推行审批程序,严控审批程序中的必备环节,避免无食品安全能力的企业参与市场,切实强化审批程序完成后的监督工作。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强化内部安全监管,遵循相关法规条文,完善并实施各项规章制度,涵盖原料验收、成品出厂检测、凭证溯源、交易档案登记、安全事件应对预案等,逐步增强风险防控水平。需要加强对企业实地巡查,监督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核心制度,进一步明确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本单位食品安全首要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借助开展谈话提醒、提出告诫、组织集体学习等方式,推动企业负责人认真执行食品安全要求。开始着手创建违法公司“负面清单”机制,针对违规公司,除了按照法规对企业施以惩处,还需严格追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负责人以及直接相关人员的责任。

着力推进食品领域诚信机制构建起步网校,依据《辽宁省全面推动“信用辽宁”建设工作方案》(辽委办发〔2009〕54号)相关内容,集中力量完善食品行业诚信机制,并将其融入“信用辽宁”整体框架之内。2012年岁末,县级及以上质量监督、市场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要确保本地区食品生产销售者的安全信用档案建立全覆盖,持续优化信息收集、公开、应用等方面的规范,同时构建行业淘汰流程,还要完善食品安全的优质与劣质企业标识制度,以及信用评价与奖惩措施的结合办法。研究让外部信誉代理单位介入对食品领域公司进行信誉评估,大力实施按信誉级别执行差别化管理。

着力推进食品安全诚信示范工程,着力构建食品安全诚信氛围,以此促进全市食品品质和产业进步,同时引导企业诚实合规经营。农业部门应将果蔬作为工作重心,建设一批生产技术完善配套、投入品管理规范有序、产品品质全部达标的无公害生产示范点。服务业管理部门需联合各类社会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报告,在牲畜屠宰、酒类售卖等领域推行诚信模范培育,举办诚信促商推广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强化对守信经营标杆的推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要实施餐饮业安全诚信示范工程。相关管理机构持续推动食品安全标杆店铺的培育进程,强化对标杆店铺的持续跟踪管理及周期性审核,着力促进标杆店铺发展走向正规化、统一化、程序化。

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根基,着力提升对食品违法乱纪现象的惩治强度

落实食品安全“十二五”工作部署,依照辽宁省“十二五”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具体情况逐级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制定并实施阜新市“十二五”的食品安全工作规划。依据辽政办发〔2012〕2号文件精神,该文件由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旨在推动省内县乡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需清晰界定建设任务与预期成效,目标是在2012年岁末构建起覆盖县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此范围涵盖畜产品及水产品领域。

着力强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建设。主动协作省级相关单位开展地方标准的搜集、拟定及推广实施工作,密切监控地方标准执行状况并作出评估,健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监管机制。

集中增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实力。协同省级相关单位实施各级各类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网点资源普查。依照省级规定,于2012年11月截止日期前,平稳实施检验检测网点科学布局与高效合并,整体提高市、县级检验检测网点业务能力及资源使用效益。全面实施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任务。相关部门需依据《辽宁省2012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辽食安委办发〔2012〕1号)与《阜新市2012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阜食安委字〔2012〕5号)来实施风险监测工作,务必保证省里下达的监测任务顺利完成,并且主动推进对市内高风险食品的监测。对风险监测信息进行严谨研判,迅速公布,恰当运用,提升监测信息运用价值。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和通报系统,健全风险评估规范和业务运作方式,强化风险评估专家组的组织管理和高效运用,切实开展风险常规研判、突发事件研判和风险警示。

务必强化食品安全的应对机制建设。各地方单位需依据《阜新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阜政办发〔2011〕91号),迅速制定或修订本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方案,并依法向上级政府提交备案申请。各相关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须在本年度内全面完成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预案的制定或修订任务。各类应急方案需着重提升其实施效果安全生产大检查报告,把应对步骤具体落实到每个单位及每个职位。要组建专门的应急响应组和疫情追踪团队,增强应急物资的准备,时常开展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教育和模拟操作,让各级负责人及监管人员全面了解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和应对方法,熟练掌握食品安全应急流程,增强现场处理本领。

阜新市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_阜新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_安全生产大检查报告

要增强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执法工作的成效和质量。需要规范市、县级监管队伍的人员配置,依据填补空白、合理匹配的思路,配置必要的快速检测工具、实地核查证据的器材以及监管公务用车等,以强化不同环节和范畴的监管能力。尤其要注重县级监管队伍快速检测工具的配置,为基层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活动中提供即时检测的技术支持。需要集中管理监督资源,打造统一监管机制,提升监管工作水平,依据严格迅速标准,严肃处理涉及食品安全的违规违法行为。针对情节明确的违规事件,应依照相关法规实施经济惩戒、强制停业整顿、勒令停用等处置手段。必须执行后续监督,彻底查封非法经营点,收缴作案工具器材,完全切断其再次违法的基础条件。务必杜绝只罚不究、用惩罚代替管理的现象,针对情节严重的违规案件,必须进行重点跟踪处理、案件办结后记录销案,坚决防止姑息纵容、助长违法者气焰的情况发生。

完善联合执法体系,提升案件侦办速度。相关管理部门需迅速将可能涉法的案件转交公安部门,并清晰界定公安部门可提前参与的案件类型。要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开展侦查,配合检察机关进行逮捕许可审查、起诉决定审查、诉讼监督,以及法院的审判活动。在向公安部门提供涉嫌犯罪案件信息时,应同步移交相关证据材料。处理检测结论、鉴定结果时,司法机关需做好技术准备。食品安全协调部门要促进责任追究的沟通联系,及时探讨执法司法中遇到的立案标准、法律应用等问题,务必保证对食品安全违法者追究刑事责任。

(四)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要积极加强宣传引导。依据《阜新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阜食安委字〔2011〕34号)的指示,各地方及相关部门需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同时推进食品安全知识送入企业、社区、乡村和学校。要把宣传引导融入食品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强化食品安全领域的积极信息传播,多方面介绍政府部门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具体措施以及已经取得的成果,促使社会各界对目前的食品安全状况形成客观且冷静的认识,提升民众购买食品的信任感。积极开展与食品法规相关的知识普及活动,同时进行科学常识的宣传。需构建并着力推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提倡媒体主动实施舆论监督,对食品安全事件作出理性且公正的报道,就具体技术疑点提供说明,传播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风险的识别和预防水平。必须成立舆论监控机制,有效运用公众意见的监察效能,迅速查证新闻媒体所揭示的食品安全状况,保证对食品安全状况实现迅速察觉、立即通报、即刻应对。需遵循客观真实的基本准则,即刻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资讯。

强化民众参与力度。借助完备的食品违法举报奖励机制、拓宽申诉途径、宣传优秀事迹等手段,鼓励民众主动提供食品安全违规信息,让广大人民担当起食品安全的信息监测者与监督者角色。必须严格执行《阜新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管理办法》(阜食安委字〔2011〕17号),各监管部门需公开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联系方式,还需健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处理流程,要构建处理食品安全投诉的迅速且高效的应对体系。要实施食品安全举报的奖励措施,并支付投诉举报的相应报酬。

要加大培训力度,推动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完善员工学习机制,企业负责人每年需参与至少40小时的食物安全法规、科学常识及职业道德的系统教育,一线员工每年也必须完成不小于40小时的食物安全专项集中学习。要增强对监管者的法律规范、规则规范和业务技能教育,针对各级食品安全管理者实施专项教育,为食品安全检查员及辅助检查员提供基础理论培训,整体提升从业者、管理者、监管团队以及公众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整体素养。

增强领域自我约束。要积极扶持各地方及行业内部涉及食品事务的相关自律团体,有效利用各类协会及社会组织的资源禀赋和正面效应,以此促进企业强化自我管理。

(五)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安全生产大检查报告_阜新市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_阜新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1.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持续开展整治行动,严惩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的行为,集中处理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情况,打击向食品中投放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整治畜禽水产品养殖中滥用抗生素和禁用药物的现象,禁止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杜绝火锅底料中掺杂非食用物质的情况,加强管理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为维护民众健康和确保全运会食品安全奠定基础。认真落实本市二零一一年颁布的关于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品等众多关键品类综合整治计划,迅速推动重要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安全溯源系统构建。

强化关键地带的管理。针对容易产生监管难题的城中村、城乡交汇地带、农村食品专业村落等设定为监管重点,同时将集中交易场所、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及其周边、小型加工厂、流动售卖点、小型饮食场所等列为监管难点,务必依照各自职责,充分运用基层食品安全检查人员及助理检查人员的职能,切实进行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与整治。认真落实《关于严厉打击假劣食品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食安办〔2011〕2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的指示精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进行农药兽药残留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检测与打击的配合,查办违规生产、售卖、应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情况,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的制作和销售源头,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生产、售卖的非法作坊。严格管理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每一个环节。强化对食用农产品中农药、兽药残留的检测,加大农药生产销售环节的管控,严格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的后续监督,大力推广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体系。落实动物及动物制品兽药残留的监控方案。执行产地环境的监测与评估任务。

加强禽畜屠宰专项治理,严格管理活体禽类、生猪及牛羊的产地和屠宰环节的检验工作,严厉打击售卖和屠宰患病死亡动物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于私自屠宰和注水或添加其他物质进行屠宰的违法活动的打击。追查加工和售卖未经过肉品质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肉品等违法行为。严格控制市场准入,依照法律对生猪定点屠宰厂进行清理和整顿。强化对屠宰地点的监督核查,推动屠宰单位执行进场核查、来源与产品去向记录、肉品质量检测、不合格产品追回、患病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置等规定。需健全牛、羊、家禽屠宰的监管措施。民族事务主管部门须恪尽职守,强化清真食品监管,保障清真食品品质安全。

进行调味品专项治理,严格执行生产许可与经营主体登记制度,强化标识标注监管。改进检测技术,执行重点产品专项检测。纠正虚假标识行为,重罚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食醋、酱油、料酒等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主体。

实施针对餐具及食品包装材料的专项治理,严格审查集中消毒机构的消毒操作环节,核查其消毒用品应用,以及消毒后餐具的包装和标识信息,依法惩处无资质无执照的集中消毒经营活动。同时强化对餐饮场所的监管,纠正使用不达标餐具,以及不规范自行消毒的行为。对于食品相关的纸制品、塑料等包装物料以及容器,需要健全安全质量检验的技术与规范。务必依照法规,将那些制造售卖劣质包装产品的非法作坊予以查封取缔。

落实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各县区及相关部门需将赛事食品安全与全市食品安全管理整合推进,尽快拟定详细工作计划,严谨、周全、迅速地执行各项保障步骤,为全运会食品安全构建坚实屏障。

三、工作安排

阜新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_阜新市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_安全生产大检查报告

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在任务安排环节,各个县区以及相关单位需依据整个城市的统筹安排,参照本地的食品安全具体情形和所属机构的任务范围,拟定详尽的食品安全任务执行计划。

(二)实施推进环节。各市县、相关单位需依据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安排,提升思想重视程度,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工作推进强度,务必于2012年岁末前逐一完成各项任务。

(三)现阶段需进行工作回顾,各县区及相关部门须全面梳理2012年食品安全执行状况,总结所获成果,务必在2013年1月9日之前将总结材料呈报市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市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将依据时宜,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展开检查。

四、工作要求

加强责任落实,明确各级职责。地方政府需承担总体管理职责,监管部门须履行专门监管任务,企业必须承担起自身安全管理的根本责任。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府监管和企业管理这两项责任制得到有效执行。各县区应当将食品安全问题置于关键工作位置,强化对本地区食品安全事务的指导与统筹协调,同时增加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资源投入和规划力度。提升县级及以上政府对于食品安全的区域责任,有力加强食品监管事务的集中指挥和统筹安排。把食品监管事务作为政府工作成效评估的关键指标,持续推行并完善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同级政府对监管机构的食品监管工作成效评定机制。完善地方当局及各监管层级食品安全的责任体系与问责机制,清晰界定各类领导干部及具体监管岗位的职责划分,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构的协作联系,严厉惩处食品安全事件中的失职渎职现象。要时常安排对各区县及各单位食品安全的检测与评定,评定成效需经市级食品安全组织审议确定,然后向公众披露,同时把它当作衡量各区县及各单位整体工作表现的关键依据。

要提升合作水平,增强支持力度。各地方、相关单位需依照整体安排,切实履行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职责,仔细遵循各项操作规范和章程,仔细排查业务中的缺陷。需要建立完善的跨区域、跨单位合作机制,案件调查、情况交流时要互相援助协调,强调多机构和多体系间的对接无碍,打造食品安全监督的整体力量,增强管理效果,确保安全工作平稳有序、周密有力,达成全面覆盖、全程控制的实效。要增强食品安全管理队伍的建设,提升各层级管理队伍尤其是基层管理队伍的规范化装备程度,加强对管理队伍的法律法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的综合培训,增强一线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技术支持,提升管理队伍的整体能力。财政部门需将食品安全工作开支纳入年度计划,依据财政能力,逐步增加对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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