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
企业工资如何发放?
受疫情影响,复工复产延迟
企业是否有权为职工安排带薪休假?
如何保障兼职员工的权益?
12月25日,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做客大连新闻传媒集团FM103.3播出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节目,与市民就政务服务相关话题进行探讨。保障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资权益。 进行互动对话并回答热点问题。
问一个问题
回答
Q1
劳动者到劳动监察部门维权时应准备哪些证据?
回答
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过程中,劳动者必须获取并妥善保存与工作有关的一切证据。
首先,要保留文件和物证,包括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证明、工资支付凭证,甚至通讯录、饭卡、饭票、结算单等,只要他们可以与工作联系起来。 必须积极获取并仔细保存证据。
其次大连市劳动保障网,要养成书写工作记录的习惯,比如清楚地记录日常工作的开始时间、工作内容和完成的工作量、工作结束时间,以及发工资的日期、发了多少工资。等详细说明。 记录。
此外,不要忽视电子数据证据。 当无法获取关键的书面或物证时,当工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工人可以充分利用电子设备(如手机)进行记录、录像、拍照,以反映真实情况。
Q2
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取得仲裁裁决后,仲裁裁决是否生效?
回答
劳动争议案件通常为“一审、二审”。 劳动者及其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官重新审理。 因此,仲裁裁决作出后,除非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提起诉讼,否则仲裁裁决不会发生效力。 只要一方提起诉讼,该裁决就无效。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裁终局”仅限于两类劳动争议案件
一是索取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补偿金的纠纷,其索赔金额不得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
二是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产生的争议。
第三季度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工资该如何支付?
回答
1.政府因疫情防控实施隔离措施,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场所的,用人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2、用人单位在工资支付周期内停工、停产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用人单位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从第二个月起发放生活补贴。 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生活费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扣除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实际支付给职工的生活费不得低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第四季度
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复产期间,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单方面安排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
回答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考虑职工的意愿,统筹安排职工的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一条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考虑职工的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的意见》《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社保发[2020]8号(以下简称八号文)规定:“对于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员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的,企业自行安排提供福利假和其他类型的假期。”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有权协调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 与员工协商是用人单位需要履行的程序,但并不要求“必须达成共识”。 无论员工同意与否,企业在完成协商后均可对带薪年休假进行统筹安排。
8号文件明确指导企业和劳动者优先使用带薪年假、企业创造的福利假和其他类型的休假,以尽量减少COVID-19疫情对企业经营和劳动者收入的影响。 企业在延迟复工复产期间安排职工优先享受带薪年休假时留学之路,应尽量考虑职工的实际情况大连市劳动保障网,依法履行协商手续,并按照规定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法律; 劳动者应当准确理解法律、政策规定,积极接受用人单位的安排。
Q5
如何保障兼职员工的权益?
回答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非全日制劳动者每日平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当事人可以签订口头协议。 不允许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雇佣关系,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数字化劳动权益保护
2021年
截至目前,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已依法受理投诉举报2074件,结案率100%。 全年共追回4198名职工工资5764.88万元; 责令116家用人单位为316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480.1万元。
劳工权益保障、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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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劳动保障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