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衡阳衡东县公开招聘一批教师(财会人员)公告

留学方案2024-05-10 16:28:06佚名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仙人社发[2019]号)等文件精神, 1)和《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会计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招聘计划

2022年,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和会计人员共120人,其中高中教师39人(其中通过绿色通道招聘的优秀高中教师20人),初中教师66人,小学教师9人、幼儿教师4人、会计人员2人。 。

所有职位均为入门级职位。 具体职位名称及数量参见《衡东县2022年公开招聘优秀高中教师岗位计划及条件》(附件1)、《衡东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及条件》表(附件2)、《衡东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镇初中教师岗位计划及条件》(附件3)、《衡东县2022年公开招聘农村初中教师岗位计划及条件》(附件4)、《衡东县2022年公开招聘农村初中教师岗位计划及条件》(附件4) 《衡东县202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岗位计划及条件》(附件5)、《衡东县2022年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及条件》(附件6)、《衡东县2022年度公开招聘学校财务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清单”(附件7)。

三、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6、符合应聘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符合“绿色通道”资格的人员中,申请在职教师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以后出生)。 (1992年6月1日后出生)衡东教育网,申请攻读本科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后出生)。 其他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年龄以有效二代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三)其他条件

1、优秀高中教师公开招聘条件:按附件1“绿色通道”条件招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一致(硕士学位不限)。 须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学科目与招聘岗位的教学科目一致。

2、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资格: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 须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上的教学科目或者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一致。

3、公开招聘初中教师要求: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 必须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上的教学科目或者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一致。

4、公开招聘的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公开招聘的幼儿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6、公开招聘学校会计人员:本科以上学历; 会计与财务管理专业。

如2022年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认证因疫情延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认证部门的受理证明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当您正式受聘时,您必须提供该信息。 符合本手册中各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有结论的人员。

3.在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受过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者给予停学处分的。

4、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目前全日制非2022年研究生不能以本科或其他学历报考,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五、本县以外的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

6、试用期或者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职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吸毒人员等)。

8、患有精神疾病、有不适宜教学史的人员,以及因其他身体原因不能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衡东县党政门户网站( )、衡东发布、衡东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公告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4日。

后续发布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网站为衡东县党政门户网站。 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确保留下的沟通方式畅通。 因提供不正确的联系方式、信息沟通方式受阻或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二)报名

1、报到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考生拥挤、聚集,衡阳市外籍考生报到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6月24日8:00至18:00 6月26日(上午:8:00)00-12:00; 下午:15:00-18:00); 衡阳市考生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8:00至6月29日18:00(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节假日不休息)。

2、报到地点:衡东县教育局六楼中型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4、职位类别:详见附件1至附件7。

5、其他要求:

(一)应聘高中教师、县初中教师岗位的,按照招聘岗位进行报名。 每人只能应聘一个招聘职位; 报考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校会计人员等岗位的,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 每人只能应聘一个招聘职位。 人员只能应聘一个招聘职位。

(二)报考人员须到“衡东县党政门户网站”下载《衡东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8,双面打印)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册前自己的。 健康调查及承诺书”(附件9),按要求填写,报名时携带至现场确认相关信息。

(3)衡东县编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申请证明》。

(四)申请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财务人员申请人无需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查询证明( (可以在学信网和老师网站上查到),报名前准备好,报名时携带到现场核对。 应届毕业生如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的在学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或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5)提供近期2寸免帽、下装照片2张(背面写明姓名、应聘类别、职位)衡东教育网,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交给工作人员。

(六)应聘者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工作人员必须进行资格初审。 因故不能现场登记的,受委托人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七)申请人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正式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8)资格初审通过并缴纳费用后,方可确认报名成功。 本次招聘报名费为每人100元。 未按要求报名并缴纳费用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2022年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资格且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以上两项中特殊情况,还须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热线:-,0734-,0734-。

6、考试形式:优秀高中教师岗位招聘采取面试方式; 高中教师岗位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学校会计人员的招聘实行笔试。

七、笔试最低录取比例

同一职位的计划报考人数与有效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少数专业特殊或竞争确实困难的岗位,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以减少。 招聘计划可能会减少考试比例。 对于报考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将相应减少或取消,并在笔试前予以公告。 申请取消职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8.门票的发放

笔试前2个工作日,考生持身份证到衡东县教育局政工人力资源科207室领取准考证。 若因故无法现场领取,您委托的人可以委托您代为领取,且您必须提供委托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中文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非中文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申请人须出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汉语科目9:00-11:30;非汉语科目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以闭卷作答的形式进行。 根据本学段的学科,委托第三方机构撰写论文。 闭卷考试统一规范,评分统一规范。

4、笔试内容: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占10%(教育法律法规理论知识、教育理论知识、综合知识)应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各学科对应的专业知识占90%; 学校会计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财务会计专业知识。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果将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包括基础教育知识成绩和专业知识成绩。 需要核对成绩的申请人(不得委托他人核对),可自书面材料下达之日起三日内到衡东县教育局政工科207室申请办理成绩核对手续。检测结果。 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分数核对范围仅限于是否有漏评、漏注册、分数是否准确等,分数核对结果将统一公布。

(四)资格审查

1、凡报考优秀高中教师岗位招聘的应聘者,均被确定为符合审查资格;

2、报考高中教师招聘的应聘者,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申请招聘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和学校会计人员的应聘者,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1. 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知识成绩顺序进行考核。 最低分数决定资格审查候选人。

3、因高中教师岗位应聘者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岗位。 要点按顺序补充。

(五)面试

申请人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7月24日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形式为试讲(小班),面试满分为100分。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外表、行为、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现场适应能力以及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 试教(小班)时长10分钟,备课时长30分钟。

试教内容由专家根据衡东县高级中学2022年第一学期全学期相应科目教材招生位置随机抽取,相同科目采用相同题本。

4、合格分数线:如该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只有1人,且没有进行有效竞争,则设定及格分数线(75分)。 未达到及格线(75分)者,不予确定体检入围。

五、面试结果公布:

面试结果将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站”上公布,面试结果可通过“衡东县党政门户网站”查看。

(六)综合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1、优秀高中教师招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2、高中教师招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招聘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学校会计人员岗位笔试成绩为其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试教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核综合成绩将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1、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顺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确定顺序: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中公共知识与专业知识相同的,需进行加试,加试为面试),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的招聘计划。 体检公告稍后公布。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相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29号)实行药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地点待定。

3、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未达到体检标准者,应每日复查; 对临界心脏杂音、病理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繁早搏(经心电图确诊)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者,体检合格者当场复查。 当日复查、现场复查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查时间不得超过当日17时30分。 报考人员对未当日或现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收到体检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考办公室提出复试申请。体检结论。 当日复审、现场复审和休日、异地复审只能进行一次。 复检内容包括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 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期间违反纪律、规定被取消资格等原因导致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从应聘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岗位平均数递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

(八)检查

体检合格者为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等。 同时核实主体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提供的注册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核(须提交本人签署的书面弃权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此,如果岗位招聘计划中有空缺,将不再填补。

(九)择校

优秀高中教师岗位、高中教师岗位、城市初中教师岗位,直接向学校申请(无需选校); 其他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类别、岗位和学校进行遴选。 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自愿放弃择校的,将被取消就业资格。 择校后拟录取考生的个人档案由县教育局保存。 如果他们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他们的档案要到一年后才会被公开。

(十)公告

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站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候选人将接受申请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间,如确认存在严重影响录用问题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暂时难以核实的留学之路,暂停聘用,待核实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岗位招聘计划如有空缺,将不再补充。

(十一)就业

公示期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确认为应聘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首次聘用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一年以上试用期为6个月(有劳动雇佣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者视为录用)。 试用期考核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教师在用人单位的任职期限最短为5年。会计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新聘用的教师、会计人员不得办理调(借)手续,不得在同乡镇学校之间调动。

五、纪律要求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机关组织部《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第六章的规定执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纪律监察》规定执行。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县委宣传部衡东县纪委纪检监察组将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有关部门将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各类举报。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